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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法律边界 “遛狗不牵绳”5月1日起系违法

人民网记者 车柯蒙
2021年04月29日10:57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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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牵引绳牵住的宠物狗。人民网 韩基琛摄

怕狗的人出门担心什么?没被拴好的犬只向自己扑来……

养狗的人上街担心什么?自己的狗惹事儿,甚至被抓……

这样的担心,有望很快得到解决。

202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实施,遛狗不系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从违规到违法 文明养犬厘定法律边界

遛狗系绳被正式写入了法律,文明养犬终于厘定了法律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关于文明遛狗,各地一直在探索。事实上,在多个地方性法规中对此类行为早已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则。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对于犬主出现遛狗不拴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批评教育;第二次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直接拉入“黑名单”,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根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犬类主管部门一旦发现有遛犬不牵绳行为,可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携犬出户应戴嘴套,违规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违规升级成为违法,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已在火速反应,升级或细化管理及处罚方式。

安徽省合肥市养犬举报小程序已正式上线,市民可随时随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

近日,济南市文明养犬志愿服务协会正式成立。济南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韩磊表示,协会的成立将有力带动全市养犬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实现从“刚性约束”向“精准服务”转变。

市民如果碰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何举报?多地警方表示,拨打110或直接联系社区民警都是有效的途径。

伤人又伤财 法律出台重要且必要

遛狗不栓绳,无论是对于行人,还是宠物狗来说,惨痛的教训都已太多。

2020年,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遛狗的王女士没有给狗拴绳,金毛犬从路边窜向马路,与李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李先生的车辆受损,金毛受重伤。

李先生修理受损车辆花费7000余元。因为事发道路没有公共视频,李先生的车辆也没有行车记录仪,交警未对本次事故确定责任比例,且王女士饲养的金毛犬也受伤严重,所以王女士不同意赔偿李先生车辆损失。

李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赔偿自己汽车维修费、车辆损坏贬值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作为动物管理人没有对宠物狗金毛犬采取安全措施,未尽到管理义务,对于金毛犬给李先生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王女士也未举证证明李先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故王女士应向李先生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李先生汽车维修费7000余元。收到判决书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当然,比赔钱更痛的,是生命受到伤害。

4月22日清晨6时40分,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二年级学生小博在上学途中,途经夔门街道长岭社区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撕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初检,该学生系创伤性休克加合并气管离断死亡。

事后,狗的主人已被奉节警方控制。咬死孩子的三条恶犬,其中两条被当场处置。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业内专家认为,随着城市犬只数量的增加,如何协调人与宠物的关系已经成为一个现实且迫切的课题,出台相应法律法规显然有其必要性。

有法可依 人与宠物的关系更明晰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在快节奏的生活状态下,老年人缺乏陪伴、年轻人工作压力大的问题凸显,宠物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焦虑问题。

在中国,每年因不牵绳遭遇车祸、误食丧命的宠物狗不计其数。其实,在保护他人的同时,牵绳遛狗也能保护自己的宠物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正式实施,有法可依后,人与宠物的关系将更明晰,不少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为这一新规点赞。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市民普遍认为,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养狗遛狗,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的表现,把养狗文明与养狗安全落实到法律上,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

家住北京的郭女士家里养着两只小狗,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自己养着宠物狗,但也非常理解怕狗的人面对不牵绳的狗时的恐惧,用法律手段来约束“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对于构建文明城市非常必要。

家住长沙市的杨女士养着一只比熊犬,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牵绳”这样一个小动作可以避免很多意外,既是对自己的狗负责,也是对大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出台,更帮助大家在遇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时更好依法监督,维护个人的权益。

“地方需要制定更明确的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到实处。”在上海工作的薛先生对法规点赞之余也谈到自己的担心。薛先生认为,目前的法规中,关于宠物狗的活动范围、体型、发现违法行为后怎样处罚等细节问题仍有待明确,期待更进一步的条例出台。

(责编:王仁宏、章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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