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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市值管理”风波  涉事券商撇清关系

◎ 记者 朱灯花
2021年05月24日09:24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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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叶飞爆料上市公司涉嫌操纵股价,牵涉其中的多家券商纷纷作出回应。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保持正确的投资理念,有助于减少被操纵行为损害的概率。

叶飞“爆料门”事件持续发酵,牵涉其中的多只股票近日大跌,四家券商也牵涉其中。

近日,私募人士叶飞在微博爆料称,中源家居等打着“市值管理”的幌子,实则上市企业联合操盘方、基金券商等机构共同操纵股价,后来操盘方赖账,没有按照约定给下家付款。这引起证监会高度重视,决定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利通电子、中源家居等股票价格立案调查。

在涉事券商中,恒泰证券、民生证券、天风证券均否认参与所谓“市值管理”。

涉事券商否认参与“市值管理”

日前,民生证券相关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民生资管并未参与中源家居“市值管理”,今年一季度确实有自营部门的投资经理在投资权限内买入中源家居股票,但公司肯定不会参与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一季报显示,民生证券出现在中源家居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排名第五位,持股55.23万股,占比0.69%。

此前,恒泰证券、天风证券均作出回应,否认参与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的说法。

恒泰证券相关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关于“恒泰证券参与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的说法不实。对于此事,恒泰证券高度重视并对自营投资、资产管理及两融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情况如下:

第一,公司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未持有“中源家居”股票,且2021年以来均未交易过该股票。

第二,公司两融业务的信用账户中,没有客户持有“中源家居”股票,该股票也不在公司融资买入标的范围内。

第三,对于自媒体提及的“恒泰证券管某”,根据现有信息推测为公司已于2021年3月8日离职的人员。据自媒体报道,“市值管理”事件发生日期约为3月中下旬及以后,不论自媒体爆料情况是否属实,都应该不属于公司员工行为。

天风证券方面也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经自查,天风证券从未参与过叶飞所述中源家居维护市值管理的相关行为,自营和资管部门2021年也未发生过疑似中源家居市值管理相关的股票交易记录。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全部自营业务账户和资管子公司所管理的所有资管产品账户均未持有中源家居股票。

天风证券进一步回溯交易,2021年1月1日至今,资管产品账户未存在交易过中源家居股票的记录。公司全自营账户方面,仅1个量化交易策略账户组(2个账户)发生过中源家居股票交易。经查,该账户组交易策略基于量化因子选股,不涉及人工的主动判断,该账户组在2021年2月1日至5月11日期间曾交易过中源家居,但期间最高持仓市值仅37.04万元(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考虑中源家居15亿元左右的市值规模,前述交易无法对其二级市场价格或市值情况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对自营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员均进行了问询核实,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未收到过叶飞所述有相关方曾联系其付费购买中源家居股票的情况。

市值管理VS股价操纵

叶飞“爆料门”事件持续发酵,“灰色产业链”运作流程备受市场关注。目前,证监会已立案调查。如果叶飞所言属实,涉事方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为了减少伪“市值管理”行为,监管法律法规还需要如何进行完善?

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会长、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志强近日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值管理就是上市公司基于市值信号,通过运用多种科学合规的方法和手段,追求价值创造最大化,实现价值最优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政策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合法合理的市值管理行为是具有合规性的。而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则是明令禁止的。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采访时表示,认定是否构成操纵市场的主要依据,是证券法第55条、刑法第18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操纵市场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这些条文罗列了常见的操纵情形,并为非常见的操纵情形预留了兜底条款。操纵行为的类型不同,认定的证据会有区别。执法机关需要根据在具体案件中所收集到的不同类型的证据,认定是否以及构成何种操纵。

立体化追责体系亟待完善

从监管法律机制完善角度而言,如何减少或杜绝“披着市值管理外衣而进行股价操纵”的行为?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随着资本市场立体化追责体系的完善,对于操纵市场的行为,李志强认为,除了行政处罚,监管层应当采取民事追责、刑事惩戒的机制,加大惩戒力和威慑力。

“对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惩处,法律有明文规定,已经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在执法过程中,增加立案数量,提高执法力度,对于预防、惩戒操纵市场行为,有重要意义。”陈波提出建议,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保持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对股市的认识水平,有助于减少被操纵行为损害的概率。

中小投资者应当注意:

第一,远离带有ST、*ST的股票。

当一个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的时候,在股票名称前就会加上“ST”,意为“特殊处理”,每天的涨跌幅不得超过5%,用于警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当第三年,公司的经营未有改善,依旧处于亏损状态,股票名称前除“ST”外还会加上“*”,意为退市风险。

第二,注重基金公司的合规经营。

买公募基金的基民又该怎么办?毕竟谁能料到那些正规的公募基金会去给庄股接盘呢?李志强建议投资者,挑选基金公司,要选注重合规、资质正规、信誉较好的头部基金公司,因为这种基金公司有比较严格的资管计划,参与这种伪“市值管理”的概率相对较低。

(责编:王震、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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