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大家谈:政策组合拳继续加力 我国外贸稳中提质显韧性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栗翘楚)近日,海关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1万亿元,同比增长2.1%,规模在历史同期首次突破20万亿元。
“这一突破,是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全球贸易投资放缓的背景下取得的,也是在防疫物资和‘宅经济’产品等前期‘一次性拉动因素’消退的情况下取得的,实属不易。”7月13日,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世界贸易组织预计今年全球货物贸易量增长1.7%,明显低于过去12年2.6%的平均水平,贸易放缓是各个经济体面临的共同挑战,困难更多是全球性的。与周边已公布数据的经济体相比,我国外贸仍然展现出了较强韧性,竞争优势稳中加固。
今年正值“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释放出的巨大发展潜力备受期待。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微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和RCEP全面生效,持续助力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拓市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外贸规模持续扩大。10年来,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占中国外贸整体的比重,从2013年的25%提升到2022年的32.9%。同时,10年来,中国与东盟贸易年均增长9.9%,快于中国外贸整体年均增速4.3个百分点,东盟由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跃升为第一大贸易伙伴。RCEP生效后,关税减免、原产地累积规则等诸多利好政策落地,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更加密切。
二是外贸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中间产品4.44万亿元,增长23.9%,占同期我国对沿线国家出口总值56.3%。其中纺织品、电子元件、基本有机化学品和汽车零配件出口分别增长14.5%、21.1%、31.3%和24.6%。同期,进口能源产品、农产品总值分别为2.46万亿元和3704.1亿元,增速分别为58.8%和13.4%。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中间产品8.7万亿元,增长8.5%,占同期总值的67.2%,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分别增长13.2%和20.7%,中国向RCEP国家进口结构从以简单技术和中级技术密集型的制造品为主,逐步升级至以中级技术和高技术密集型制成品为主,同时,资源型制成品比重较高。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在全球制造业产业链上的位置不断向中高端迈进;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中国制造业整体规模和实力的持续加强。
三是促进市场相通,加快产业链重组,推动新发展格局构建。十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我国已与14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达到10.4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超过1300亿美元,促进同各国、各地区发展战略和互联互通规划对接。同时,随着RCEP全面生效,东盟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将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要素流动、市场相通以及产业相融带来更大的便利,有助于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RCEP的带动下,中国与东盟之间将有助于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以及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进而成为中国国际大循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出口分别增长8.6%和26.4%,开放平台作用发挥明显。在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的基础上,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我国稳外贸有哪些支撑作用?
宋微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外贸产生巨大支撑作用:
一是有利于持续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我国各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取得显著成效。十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从1扩容到21,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并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
二是有利于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高水平的开放体现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度型开放,是自贸试验区的目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5年多来,已推出12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一系列贸易便利化举措推动下,我国货物通关效率不断提高。进口商品整体通关时间从2017年的4天左右,压缩到现在不到1天半;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从2017年的12个小时左右,压缩到现在约1.2个小时。与此同时,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4%,低于9.8%的入世承诺。
今年上半年,我国“新三样”出口延续增势,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合计出口增长61.6%,拉动整体出口增长1.8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培育和巩固产业优势,不断汇聚外贸新动能?
宋微表示,一是要大力推动外贸结构调整,推动各类外贸经营主体协调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快形成一批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鼓励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二是加快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加快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推动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原始创新。鼓励企业以进口、境外并购、国际招标、招才引智等方式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国内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和境外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研发机构。强化电力、轨道交通、通信设备、船舶、工程机械、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综合竞争优势,着力扩大投资类商品出口。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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