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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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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燃氣前董事長被判無期 公司毛利率逐年下滑

      重慶燃氣前任董事長侯行知因受賄625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預披露那麼長時間都沒有上會,有可能是被舉報了,而且前任董事長出事,公司其他人或多或少會有牽連,相信是監管部門讓公司解決了前任董事長,以及相關舉報的問題再重新披露﹔而過了8月,原來4月份披露的招股書就‘過時’了,監管部門肯定要求其更新資料。”針對重慶燃氣的情況,華南一家知名券商的投資銀行業務人士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招股書稱,侯行知於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重慶燃氣董事長,2011年1月至9月任重慶燃氣董事﹔目前重慶市國資委通過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公司(下稱“重慶能源”)持有重慶燃氣75%的股權,其余25%為華潤燃氣(中國)有限責任公司持有。
    因涉嫌經濟犯罪問題,侯行知於2011年9月被移送司法機關正式立案,2012年1月1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侯行知涉嫌犯受賄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侯行知因受賄625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被告人侯行知未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或抗訴,該案判決已生效,現已結案。
    重慶燃氣強調,涉案事由均與發行人以及發行人報告期內的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無關,侯行知與發行人的關系僅發生在其2007年11月擔任重慶能源董事長后,作為股東董事長兼任下屬子公司董事長、董事的階段。因此,從侯行知的個人從業經歷、擔任公司前任董事長、董事的背景,結合公司的經營歷史、行業屬性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侯行知案件以及更換董事事宜不會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構成重大不利影響,重慶燃氣強調。
    對此,一家國企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認為,在某些地方政府國資委旗下的企業,地方政府直接任命董事長的情況並不少見,而這些董事長並不僅僅作為國資委的代表,也會參與到一定的企業經營管理當中﹔從上述情況看侯行知的“落馬”跟重慶燃氣其他職員是否有關有一定疑問,如果硬是要說成跟公司基本無關,似乎有一定牽強之處,或許其中因為牽連到各方利益的博弈,而使得重慶燃氣的上市進程一拖再拖。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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