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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引發熱議

非正品,讓網購很受傷(走轉改·一線調查)

本報記者 成慧
2015年01月28日03:2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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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引發了網友的廣泛熱議。1月27日晚,國家工商總局對此進行了回應。網購產品中的非正品是不是假貨?非正品主要集中在哪些電商平台?電商經營存在哪些違規行為,應如何治理?本報記者進行了採訪。

  

  抽樣結果是否科學

  針對非正品率超四成,工商總局和淘寶官微各執一詞

  1月23日,國家工商總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此次監測以網絡交易平台、大型購物網站為重點監測目標,共完成92個批次的樣品採樣,其中有54個批次的樣品為正品,正品率達到58.7%,非正品率為41.3%。

  這一監測結果引發了網友的廣泛熱議。對此,淘寶官微轉發了一條標題為“一個80后淘寶網運營小二心聲”的長微博,質疑國家工商總局網絡監管司的定向監測抽樣樣本和抽查結果。

  1月27日晚,國家工商總局新聞發言人回應稱:

  加強網絡市場監管是工商總局的法定職責。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司一直秉承依法行政的原則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執法工作。

  相關法律法規在賦予工商機關市場監管職責的同時,也賦予工商機關依法開展市場檢查、商品質量監測等監管權限。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是評估市場風險、警示違法經營的重要工作方式。

  網絡市場需要在規范中發展,在發展中規范。工商機關將一如既往依法加強網絡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切實維護網絡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了解,國家工商總局本次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主要抽查了淘寶網、京東商城、天貓、1號店、中關村電子商城、聚美優品等平台,以電子產品、兒童玩具、汽車配件、服裝、化妝品和農資等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為重點監測種類。

  假貨和非正品是不是一個概念?什麼樣的商品可以定義為非正品?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范管理司副司長楊洪豐表示,非正品不等於假冒偽劣,此次定向監測統一將假冒偽劣、翻新、非授權正規渠道、含量與宣傳不符、無3C認証、非中國大陸地區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要求等產品列為非正品。

  從各購物網站的檢測結果來看,淘寶網的樣本數量分布最多,正品率為37.25%﹔三大知名B2C平台中,京東商城、天貓、1號店的樣本數量分別為20個、7個和10個,正品率分別為90%、85.71%和80%。

  電商應負把關責任

  電商是第一道屏障,不能以產品來源於線下為由推卸責任

  網購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質量問題同樣困擾著消費者。回想起網購買到假貨的經歷,網購達人小趙記憶猶新。“逛街時在商場試穿了某品牌女鞋,售價800多元,當時感覺價格偏貴便上網找了代購。”小趙告訴記者,她選了一家網店,隻花了500多元便將鞋子買到手,但收到快遞后才發現貨不對板:商標模糊、鞋膠粗糙……“維修保養卡和購物小票都有,但鞋子一看就不是正品,后來我去專櫃拍了對比照片,和賣家斗智斗勇了好幾個回合才把鞋子退掉。”這樣的案例在網購過程中並不鮮見。

  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認為,按照我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本身就是違法行為,盡管一些電商平台隻為銷售者提供銷售平台,不直接銷售產品,但電商平台是消費者的第一道屏障,對其平台上的銷售商品具有把關職責。

  電商平台不能以線上假貨來源於實體經濟為由推卸責任,實際上,電商平台和第三方銷售者是利益共同體,線上假貨泛濫,與電商平台把關不嚴有密切關系。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的網絡交易平台經營風險警示也顯示,網絡交易平台普遍存在主體准入把關不嚴問題。比如,一些網絡交易平台內存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卻以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方能使用的企業名稱,從事經營活動的網店。平台內存在未依法取得行政許可,從事食品、化妝品、保健品等經營的網店,違反了市場主體准入方面的有關規定。

  根據《網絡交易管理辦法》規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從事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而在一些網絡交易平台仍然存在未依法經平台進行身份審查登記或者亮照亮標的網店,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此外,還有部分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內經營者的用戶ID、店鋪名稱審查不嚴,造成對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專用權等合法權益的侵害,也誤導了消費者。

  有效治理尚需合力

  行政執法、經營者自律、消費者培訓,一個都不能少

  電子商務具備方便快捷、節約成本等諸多優勢,已經受到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但網店准入把關不嚴、商品信息審查不力、銷售行為管理混亂、信用評價存有缺陷等問題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消費者屢屢買到假貨又遭遇維權難,電子商務難免會遭遇信任危機。

  趙萍認為,淨化網絡購物環境,行政執法、企業自律、消費者培訓,一個都不能少。“既離不開政府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震懾,也離不開廣大網絡經營者的誠信自律。同時,對消費者進行品牌、產品質量方面的相關培訓,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能力,同樣有助於清理線上假貨。”

  “線上假貨是電商平台繞不過去的話題,客觀面對、積極解決是更有效的回應。”趙萍建議說,電商平台一方面可以通過提高自營比例,建立從生產廠家到消費者的全流程參與機制,最大程度掌握商品真偽情況來提高正品率﹔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平台對網購交易環節的數據支持,建立第三方網絡銷售者“黑名單制度”,嚴把准入關口,既鼓勵合法經營的小微企業,又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楊洪豐介紹,近年來,工商總局一直嚴厲打擊通過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在2014紅盾網劍專項行動中,系統共在網上檢查網站、網店133萬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經營者19萬個(次),責令整改網站1.4萬個,關閉問題網站2201個,查處違法案件7746起,罰沒款1.13億元。

  楊洪豐舉例說,工商執法人員通過網絡搜索到網店“傾城海倫家”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對其實際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查獲待銷售標注有PRADA(普拉達)、CHANEL(香奈兒)等字樣的男女式各型服裝、圍巾、拖鞋等商品380余件,后經權利人鑒定,屬於侵犯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由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及品牌和數量較多,違法經營額也較大,工商部門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楊洪豐表示,工商總局今后將把網絡交易商品抽樣檢測作為常態性工作,把“紅盾網劍專項行動”定為一項長期工作,依法查處網絡商標侵權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行為,不斷營造公平競爭的網絡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 人民日報 》( 2015年01月28日 06 版)
(責編:孫博洋、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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