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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門發文: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2021年07月23日15:4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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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23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監管制度不斷健全,監管信息系統基本建立,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眾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

《通知》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加強市場監管、淨化市場環境、改進政務服務、增進民生福祉,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強調,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點。房地產開發方面整治重點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准建設配套設施。

房屋買賣方面整治重點包括: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挪用交易監管資金﹔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住房租賃方面整治重點包括: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租金押金﹔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物業服務方面整治重點包括: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准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准、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准收取費用﹔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通知》要求,持續加大懲處力度。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創新思路,多措並舉,依法依規開展整治。對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証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責編:孫紅麗、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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