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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如何便民不擾民(論政)

張  洋
2017年01月25日00:0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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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經濟並不意味著無序競爭,應始終堅持法治經濟、誠信經濟的底線

  

  如今在很多城市的道路上,出現了一道亮麗景觀:很多人騎著同一種顏色、同一種款式的自行車來來往往。這些自行車有一個共同稱謂——共享單車。這並非新鮮事物,因為早在幾年前很多地方黨委政府就打出了“綠色交通”的口號,在街頭巷尾擺放了很多公用自行車。與以往不同的是,共享單車大多是經政府批准、由企業投資經營的,並且它打破了以往固定車位的束縛,“想停哪裡就停哪裡,使用起來更方便”。但問題來了,“想停哪裡就停哪裡”也是備受社會詬病的問題,亂停亂放往往有礙行人出行、車輛通行和交通秩序。共享單車因“共享”而興起,也因“共享”而開始出現問題。

  截至目前,共享經濟至少包含三種模式:一種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比如公立醫院和學校﹔一種是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比如一些社區養老機構﹔第三種則是由市場主體提供的,但服務內容具有很強的公共性和普惠性,比如今天的共享單車。無論是哪種模式,無論提供服務的內容是什麼,都應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共享經濟並不意味著無序競爭。在市場准入機制上,公立醫院和學校的建設要符合城市規劃,社區養老機構要依法予以登記,同樣的,共享單位的投入運營也要接受政府審批監管,嚴防“一窩蜂”“搭便車”。在市場運營管理上,看病上學要符合衛生法、教育法等法律制度規定,社區養老也會涉及機構、老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樣的,使用共享單車也並非“從心所欲”,交通法規應該是所有道路交通工具必須遵守的共同法律。我們還需要深刻認識到,共享單車共享的不僅僅是一輛自行車,還應該是共同的道路交通秩序,我們不能因為一個“共享單車”的美名而忽略公共秩序的維護,否則共享單車投放越多,公共秩序遭受破壞的可能就越大,如此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了。

  在社會輿論中,還有一些人開始為企業擔心:自行車損壞了,被偷了,怎麼辦?誰來賠?這既是對企業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驗,也是檢驗社會誠信的一個窗口。一位經營該業務的企業負責人表示,互聯網是讓共享變成可能的一把鑰匙,也是解決共享經濟中一些問題的開關。支付押金和掃描單車上的二維碼都是讓使用者與企業建立和保持關系的關鍵環節,特別是隨著實名制的逐步應用,回溯和倒查越來越方便。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越是共享經濟,越應該是誠信經濟,這既是指企業的誠信經營,也應該是廣大群眾的誠信使用,共享的程度越高,對誠信的要求也越高,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持久的共建共享、互利互惠。

  如今,一輛小小的自行車,前置了一個“共享”的定語,已然成為社會熱議的新鮮事。未來類似於共享單車的共享經濟可能還會出現,這就需要認真研究三方面問題:一是政府如何管,管什麼?是管企業還是管單車?如何激發和督促做好內部管理、末端管理?二是企業如何處理好“共享”和“經濟”之間的平衡,如何防止打著“共享”的噱頭不顧一切地賺錢?三是如何幫助廣大群眾正確認識共享經濟,特別是通過法律制度、誠信體系等,妥善把握個人需求和公共利益的關系?我們說,共享經濟並不新鮮,只是提供“共享”的主體開始多元了,提出的問題和挑戰隨之復雜了。隻要全社會的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始終堅持法治經濟、誠信經濟的底線,必然會實現最大程度的共建共享。


  《 人民日報 》( 2017年01月25日 18 版)
(責編:喬雪峰、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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