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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股權市場監管辦法草案下發 金融整頓節奏加快

2017年02月24日08:14 | 來源:中國証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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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區域股權市場監管辦法草案下發 金融整頓節奏加快

  金融整頓的節奏正在加快。

  據悉,《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草案)》已下發到部分股權交易中心。有地方金融辦召集地方交易所開會,確定了當前的工作重點,包括停止審批交易所,叫停OTC模式、發售模式及微盤。其次,治理整頓地方交易所要平穩有序,不會貿然關停,妥善處理存量問題等。

  不僅如此,2017年春節后,試圖在區域股權市場發行的“私募債”都暫時不能備案、申報。連正規的企業私募債也受到波及:滬深交易所企業私募債也暫停備案、申報。同時,2017年正規私募債到期規模高達7228億元,較2016年同比上升34%。顯然,2017年在區域股權市場上發行的“私募債”兌付情況更加不樂觀,且兌付風險已通過互聯網金融產品傳導到中小投資者。

  某金融界資深人士對中國証券報記者表示,目前管理層不提倡發展“復雜金融”。像地方交易場所,尤其是數量龐大的貴金屬交易所,部分原本就游走在灰色地帶、毫無公信可言的領域自然是整頓的第一站。

  區域性股權市場回歸本位

  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整頓正式啟動。《通知》限制每個省隻能設置一家區域性股權市場﹔禁止發行和轉讓私募債﹔明確合格投資者,即金融資產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交易實行T+5制度﹔禁止集中競價和做市商交易等。而這次下發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草案)》明確,除區域性股權市場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均不得組織証券發行和轉讓活動﹔合格自然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得低於50萬元,且適用穿透原則。

  據統計,截至2016年底,全國約有40家區域性股權市場,除雲南外其他省市均已設立。

  星雲資本總經理楊健告訴中國証券報記者,“不得採用廣告、公開勸誘等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發行証券,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資”等是監管查處的重點。打些擦邊球,把信譽欠佳的所謂“私募債”分拆、包裝成理財產品向公眾出售以募集資金的行為,會被嚴格監管,這也是監管層的出發點。其次是禁止跨區經營,禁止在區域外設立交易所分支機構。那些跨區域招徠挂牌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都將受到監管。

  “對於投資人的穿透調查,也是監管的重點。一句話,對於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定位就是服務於本省區域內企業的股權范疇的標准服務。對於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利好就是,這個市場也納入証監的監管范圍了,是主板、新三板的孵化器,逐步可以實現對接了。”長期從事股權交易和托管服務的楊健與多地區股權交易中心有廣泛合作。

  如前文所述,在治理整頓區域股權性股權市場的同時,監管層雖未正式發文或表態要收緊私募債,但針對全市場,即包括滬深交易所、區域股權市場等,所有的私募債都暫時不能備案、申報。

  整頓進行時

  2017年2月初,証監會新聞發言人明確表示,到今年6月30日仍未整改規范或通過部際聯席會議驗收的交易場所,將予以撤銷關閉,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停止提供支付結算等金融服務。

  業內人士認為,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設立的股權構架通常是由省級產權交易所、地方國資公司、証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原則上一個省隻設立一個股權交易中心,那些設立背景復雜,經營模式不清晰的區域性股權市場會被合並或者取締。區域性股交所將回歸“服務區域內中小企業”這一基本功能。金融創新不是這些市場的主要職責。而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紛繁錯亂,非一般投資人所能了解。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官網“通知通告”欄今年1月下旬發布《關於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在京從事業務的風險提示》。該《提示》指出,經查,注冊在齊齊哈爾的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未經黑龍江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京開展業務,在北京德勝國際中心租用大面積辦公場所,於2016年12月26日前臨街設立帶有“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字樣的巨幅公司名稱牌,並在網上發布在京開展工作的業務經理、投融資經理等多職位的招聘信息,該公司上述行為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7號)“從事權益類交易、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以及其他標准化合約交易的交易場所,原則上不得設立分支機構開展經營活動”的規定。

  該《提示》甚至明確表示:“請在京企業不要在其挂牌,請投資人不要在其開戶。如有損失,責任自負。”

  2月21日,中國証券報記者登錄北方股交的網站,發現其業務范圍已經變更。在整頓之前,該網站寫明北方股交將探索的業務包括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交易﹔企業債券交易﹔理財產品交易﹔信托產品交易﹔收益憑証交易﹔場外衍生品交易﹔電器貨幣交易。整頓之后,這些項目已經統統刪除。

  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的注冊地在黑龍江省。同一個注冊地的還有“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據《科技日報》2016年4月1日的報道,“作為黑龍江省唯一一家區域股權交易中心,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自去年7月成立至今,共有231家企業在此挂牌,實現融資將近20億。”業內人士稱,像北方工業股權交易中心、哈爾濱股權交易中心,這些功能重合的可能是地方政府歸並管理的對象。

  據公開報道,深圳幾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因涉嫌詐騙遭警方突擊調查。這場調查行動由深圳市經偵局牽頭指揮,涉案公司多名員工被警方帶走查問。被查公司對外均宣稱主營貴金屬和原油現貨交易,但實際多為期貨交易。

  某金融界資深人士表示,絕大多數所謂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更像是賭局:無法交割、平台操縱價格等問題始終存在。治理整頓是大快人心的事。

  “股權市場+互金”模式將無以為繼

  幾天前,一家互聯網金融公司即將發售的“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理財產品胎死腹中,才讓市場注意到,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整頓將極大影響到互聯網金融產品。

  “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官網介紹:“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位於廣州金融創新服務區,注冊資本6000萬元,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准實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國有控股的金融資產交易場所,於2014年4月18日正式開業運營。”

  而在2016年底出現兌付危機的“僑興債”則是在“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備案,並由其將產品信息發布到招財寶平台。這個“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又是由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管理委員會牽頭,聯合多家公司共同組建的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並於2013年7月11日挂牌成立,10月29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億元,注冊地在佛山市南海區,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直屬管理。

  除了這兩家,廣東省還有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其官網介紹,“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是廣東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核心組織機構,注冊資本11.774億元。”

  這些注冊在同一省份、功能相近的股權市場已經讓人眼花繚亂了,而通過這些股權市場融資的企業就更是五花八門。

  不過,不管是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還是前海股權交易中心,都和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實際上,為了規避公開發行的限制,部分區域性股交中心大都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拆分企業私募債。此類產品往往採取約定收益、多期並行、滾動發行的方式,使得每期產品的實際購買人數少於200人。

  2月下旬,某知名互金公司代銷的、由廣州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所發售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最終被叫停。原因就是監管層已經對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整頓,不允許其再發行所謂的“企業私募債券”,更不允許其拆分銷售。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招財寶、百度、網金社等所有通過區域股交中心拆標並公開銷售的模式將終結。

  存量“私募債”隱患重重

  “僑興債”違約問題把互金產品的風險暴露在大眾面前。雖然這款產品最終剛性兌付了,但互聯網金融產品的風險警報遠沒有解除。更糟糕的是,無論是管理層還是投資者都無法知道存續的“股權市場+互金公司”的“私募債”規模多大,今年到期的又有多少。

  興業証券的研報表示,2012—2013年,受制於當時流動性緊張及其自身高風險的特征,投資者對私募債謹慎態度明顯,發行量分別在3890億元和5994億元。2014年之后,中小企業私募債發行開始逐步放量。由於2014年之后私募債發行規模快速擴張,並且發行期限多為3—5年,對后期形成了集中到期的壓力。

  興業証券稱,2017年私募債到期規模高達7228億元,較2016年同比上升34%。從月份分布來看,到期主要集中在3、5、6、9、11等幾個月份,由於債券收益率上升,加上金融機構對信用債配置需求較弱,企業的再融資難度上升,可能會加大其到期兌付壓力。

  其次,無擔保私募債絕對規模大,值得關注。雖然到期債券中有擔保的比重從2013年的1%上升到2017年的9%,但由於到期規模的快速擴張,絕對數量上無擔保的債券規模翻了近十倍。這意味著大量即將到期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面臨著無擔保、無增信的局面。

  記者注意到,興業証券報告中所指的私募債是指在交易所發行、交易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集合債,集合票據,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交易的PPN(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和私募發行的公司債。而通過區域股權市場備案的所謂“私募債”更像是資信欠佳的企業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直接向投資人借錢,沒有信用評級,連垃圾債都算不上。而區域性股權市場和互聯網金融平台往往“合作”,把私募債“大拆小”,化整為零。

  某金融界資深人士介紹,雖然銀行間、交易所的私募債也有違約,但在像區域性股交中心這樣的平台備案的企業私募債,其違約風險遠遠高於標准債券,且這類債券的違約並不為外界所知。如果比照2017年即將到期的正規私募債,這種在區域性股交中心備案的“企業私募債”顯然風險更高,更容易爆雷。而且通過拆分,原本在機構之間發生的債券違約已經傳導擴散到中小投資者,極易引發糾紛。

(責編:明雪菲(實習生)、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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