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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電動車國標“接地氣”才能“抵人心”

2017年02月24日15:58 | 來源:中國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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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低速電動車國標“接地氣”才能“抵人心”

  “民惟邦本、政得其民。”國家標准的制定是否就要把門檻高高筑起,與民生的實際需求格格不入?低速電動車國標究竟為誰而立?

  最近幾月,低速電動車國標的制定一“字”激起千層浪。2016年11月18日標准工作組籌建及第一次會議中明確提出的“四輪低速電動車”,到第二次會議上突然變為“四輪低速電動汽車”。一字之差,差之千裡。這意味著從電動自行車或電動三輪車升級而來,本應作為獨立類別的低速電動車,將被直接納入乘用車管理范疇,參照“普通乘用車”的“高標准、嚴要求”。

  如此一來,在三四線城市及廣大農村地區備受歡迎的低速電動車,本以為能喜迎“准生証”,沒想等來的卻是一紙“誅殺令”。

  百姓“出行難”怎麼破?

  世人皆知,“出行難”、“難出行”一直是橫亙我國三、四線城市及農村地區的大難題。與大城市成熟的交通網絡相比,這些地區交通工具非常匱乏。廣大農村地區尤其如此,在很多情況下,從家到有客車的地方需要步行幾小時甚至一整天,“最后一公裡”變成“最難一公裡”。一旦遇到意外狀況如突發疾病、孕婦生產等緊急需求則面臨巨大的風險。

  在過去近十年裡,低速電動車由於具有車型小、高性價比、充電方便、用車費用低等特點,適用於短途代步和運輸,實質上已在上述地區逐漸替代自行車、摩托車等,成為了備受歡迎的“國民電動車”,滿足了基層百姓“遮風擋雨、機動出行”的剛需。低速電動車國標的嚴苛標准,將可能導致它從百姓生活中銷聲匿跡。

  標准提高,價格必變。低速電動車一旦參照“普通乘用車”的標准體系,成本將大幅提升,價格成倍上漲,甚至趨同一輛汽車的價格。對於大部分低收入人群來說,一輛私家汽車目前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購買能力無法觸達,必將導致低速電動車的消亡,結果會很快反過來痛及百姓。一旦如此,試問:長期困擾基層百姓的出行難題該如何破?

  機動車污染何時休?

  當前,霧霾“陣痛”席卷中國,環保是政府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環保部近期舉行的大氣污染防治媒體見面會上,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表示,許多大中城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已成為細顆粒物的首要來源。

  低速電動車零排放,是當前十分有效、經濟和環保的節能減排方式,符合綠色低碳出行,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符合我國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要求。一旦對低速電動車給予取締,將極有可能劣幣驅逐良幣,倒逼低收入人群選擇報廢車、拼裝車等高污染車輛。最終傷害了誰?答案不言自明。

  五百萬從業者去哪兒?

  經過近十年的發展,低速電動車已經在山東、河南、河北等地區,形成了大規模的產業集群。從電機、電控、電池生產制造到車輛維修保養的整個產業鏈,不僅帶動了地方經濟,更是當地人賴以生存的飯碗,就業人口數量超過了500萬。

  若一刀切的對低速電動車行業進行嚴打嚴殺,不僅會造成投資浪費,地方稅收減少等諸多問題。更重要的是,在中國經濟下行、就業形勢嚴峻的現狀下,這五百萬從業者該何去何從?

  低速電動車國標不可閉門造車,應據“症”開藥

  低速電動車從產生到現在形成年產100萬台的量,發展迅猛,是市場需求自然催生的結果。新國標的制定自然也要順應趨勢,滿足需求﹔匹配國情、尊重市場。

  當然,市場並不完美。低速電動車行業當前確實存在種種亂象,與其他產業一樣,必須經歷一個由亂到治的過程。但有“病”醫“病”,據“症”開“藥”,卻不可簡單粗暴的通過設高門檻變相宣告“死亡”。矯枉過正或因噎廢食,傷害的不僅是生產企業,還有民生。

  所以,與其不切實際的就“完美標准”高談闊論,不如尊重天時、地性、人意,順勢而為,因勢利導,通過規范來發展,比如通過保險、駕駛資格、上牌等正規化途徑來操作﹔且允許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競爭作用,由市場最終推動行業升級。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工信部裝備司任命低速電動車標准起草組組長董揚在《關於四輪低速電動車標准的思考》一文中認為,低速電動車標准的制定需要將“全國人民利益(合理有序的交通秩序)第一位,所有交通參與者利益(安全)第二位,產業發展、企業利益隻能排在最后。”“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能只是空洞的口號,需要接地氣的把工作做到百姓需要的實處,服務和保障好民生。民生連著民心,民生關系發展,低速電動車的“生死”還需群眾自己做主。

  號准民生之脈,標准的制定與實施才能暢行無阻。即所謂“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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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曦、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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