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舉行記者會,工商總局負責人回應關切
激發市場活力 打擊假冒偽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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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整理:呂 莉 制圖:於明俊 |
●市場環境社會評價向好
●假貨治理需社會共治
●進一步改善消費環境
“去年全國共138萬戶企業退出,每天有1.5萬家企業誕生,有3700家退出。我認為這是一個市場經濟正常的情況。”3月10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記者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對企業活躍度作出回應,並圍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回答記者提問。
“商事制度改革主要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進一步增強市場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這包括放管服三個方面。”張茅說。
“放”的成效是:圍繞市場准入便利化,在“三証合一”基礎上,2016年10月1日,全國統一實行“五証合一”。
“管”的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展開——
從過去以審批為主的准入監管、審批監管轉向事中事后監管。2016年,企業年檢改年報,88%的年報率高於過去年檢83%,企業自主報告較以往更積極。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初步建成,系統每天訪問量達到3000萬人次。
對企業監管採取“兩隨機一公開”方式。抽查對象隨機搖號生成,不低於3%的總數,隨機抽取檢驗人員,檢查結果、處理結果公開。
監管開展聯合懲戒,推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2016年有460萬個企業進入名錄,對企業在銀行貸款、項目投標等方面進行約束。
放管服效果明顯。2016年,我國新增市場主體1651萬戶,增長11%,一天新增市場主體4.5萬戶﹔企業550萬戶,增長24%,一天增加企業1.5萬戶。中國每千人企業的戶數,從2013年的11戶提升到去年的19戶。深圳、廣州、上海等地,達到發達國家標准。每個企業都能帶動就業。
“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就業不減反增,企業活躍度也保持70%左右。”張茅說,市場競爭的環境也不斷改善,總體社會評價還是向好。
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顯,但仍有繼續提升的空間:比如,改革的協調統籌還不足,便利化程度有待於提高,對比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我國營商環境還有很大的改進余地﹔市場監管還不到位,“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還沒有完全落實﹔小微企業的經營、用工、融資還需進一步加以解決。
張茅表示,下一步,商事制度改革將繼續在推進市場准入便利化,“多証合一”工作、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和電子營業執照的使用、事中事后監管等方面努力。
假冒偽劣產品是一個讓消費者頭疼的問題,“假冒偽劣問題可能是一個比較長期困擾的問題。”張茅說,下一步,總局將在法律落實、信用健全、加大懲戒三方面努力。
一是落實好相關的法律法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在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即將出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及商標法、廣告法,實際上都對假貨如何處理作出了規定。
二是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比如,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出國簽証會被拒。“把造假的企業、受到處罰的企業公示在這個系統上,使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三是加大懲戒力度。有人說,要像打擊酒駕一樣打擊造假行為。張茅認為,加大懲戒力度最終是建立信用系統。
“現在不管是哪個國家也不敢說天下無假,隻能是不斷地減少,”張茅說,要建立起企業自律、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社會共治系統,努力實現天下少假。
2016年數據分析顯示:消費者對消費環境正評價比2015年提高了8.5個百分點。但消費投訴還是不少:“商品投訴佔到54%左右,服務46%左右﹔保健領域是老年人投訴多發區。互聯網大數據顯示,假冒偽劣的投訴佔20%,誤導宣傳佔15%,被消費者投訴的網店、互聯網交易平台比例較高。”
如何實現既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又能夠激發企業的動能?
“改善消費環境,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我們下一步重頭工作,關系到13億人。”張茅說,為此,工商總局將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落實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即將出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擴大知曉率。在消費者投訴比較多的重點領域,要更好發揮消費者組織作用,讓“12315”成為一個熱線品牌。
“總之,政府、企業、消費者需要共同努力,進一步改善消費環境。”張茅說,這樣有利於拉動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同時滿足人民群眾需要,提高生活水平。
《 人民日報 》( 2017年03月11日 0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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