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財政助力司法體制改革試點順利推進

最徹底,覆蓋面最廣,動作最快,保障最好。
三亞市城郊法院法官陳運助一連說出這幾個最,來評價他親身經歷的司法體制改革。
作為改革的一項主要內容,海南省將省以下法院、檢察院的財物統一上劃省級財政管理。如今,改革效果已現。
斬斷干涉司法公正的紐帶
2015年1月,作為全國第一批7個試點省市之一,海南省拉開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大幕。
改革有四項主要內容:一是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確保85%的司法人力資源在一線辦案﹔二是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制度﹔三是完善司法責任制,明確主審法官、主任檢察官責任制,強化對司法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機制﹔四是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檢察院機構和人財物由省級統一管理的體制機制。
“財政在司法體制改革中起保障作用。”海南省財政廳副廳長包洪文說,財政部門最初牽頭負責三項任務:省以下法院、檢察院財物統一上劃省級財政管理,落實和加強對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跨部門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2015年7月,市縣52家法院、檢察院的財物全部上劃省級財政統一管理。至此,省市縣三級法院、檢察院共59家都作為省級財政的一級預算單位,在全國首先實現省級財政管理全覆蓋。
“這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關鍵一環。”包洪文說,海南在全國有著比較獨特的省直管市縣的行政體制和與之相適應的財政體制,為將改革落實得徹底、到位提供了有利條件。
他說,這樣做就是要斬斷當地政府、部門利益群體對當地司法干涉的紐帶,避免通過利益交換影響司法獨立公正。
而且,這種統一管理比工商、地稅等系統所實施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更進一步,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市縣法院、檢察院的財物,確保了基層法院、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實施。
蹄疾步穩順利推進
52家市縣法院、檢察院的一次性納入,使海南省省級預算部門增加47%,改革的復雜程度、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
蹄疾步穩,各項改革措施順利推進。
———摸清家底,通過購買第三方審計服務的方式,徹底清查市縣法院、檢察院截至2014年底的資產、債權、債務等情況。
———各市縣法院、檢察院的經費,按照固定基數從市縣上劃省裡,作為省級財力,由省財政統籌安排﹔資產和債權債務經清理確認,統一劃轉省級財政管理。
———對非稅收入,從2016年1月1日起全額上繳省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
———對跨部門涉案財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省財政廳進行了深入調研,形成初步意見上報省司改領導小組。
“上劃后,提高了對法院、檢察院的經費保障水平。”海南省財政廳國防與政法處處長金獻平說,津補貼全省一盤棋,沒有差異﹔公用經費分類標准提升一級,由三檔變為二檔,基層法院、檢察院無論地區大小保障一樣,水平就高不就低,有托底。省財政還預留2億元專項經費,以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同時,市縣財政也不是一甩了之。
金獻平說,上劃后,省財政委托市縣財政對當地的法院、檢察院進行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開展日常財務監督﹔市縣法院、檢察院基建用地由當地政府無償劃撥,基建等大型項目支出當地財政可適當補助。
帶來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上劃后,我們的經費保障、預算編制和管理、預算執行水平進一步提高。”三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馬勁平說,2016年他們的預算經費是4320多萬元,比上年增長17.38%﹔償還債務496萬元,甩掉了歷史包袱。
據瓊海市檢察院辦公室主任紀永福介紹,相比改革前,2016年他們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辦案經費分別增長37%、244%、65%、52%。
“省財政廳給的預算資金更為充足,為我院的正常運行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保亭縣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劉春梅說。
據海南省高院和檢察院的行裝處負責人介紹,全省法院、檢察院經費保障水平比統一管理前提高30%以上,而且政策一致、標准統一。資產統一錄入財政廳信息管理系統,購置、登記入賬、處置一條龍。債務也基本化解完畢。
省檢察院行裝處副處長孫晉理補充說,以前市縣檢察院的非稅收入經常扣在自己賬上,不主動移交、上繳,現在保障充分了,都主動移交法院或上繳國庫。
法院、檢察院的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在加大。對此,三亞市城郊法院院長潘文壯深有感觸,他們的新審判大樓信息化建設項目,省財政廳一次性給了900多萬元。
“財務管理水平有了質的提高。”省高院行裝處處長黃玉梅說,市縣法院的財務人員培訓原來欠缺,省統管后通過組織培訓、以會代訓等,使管理水平上了一個台階。
據孫晉理介紹,全省29家檢察院都配齊了專職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在提高。以前市縣檢察院不對外公開預算,從2016年開始全部向社會公開。
金獻平還專門提到一大創新———預算聯合會審。省財政邀請省高院、檢察院財務人員和各市縣會計管理中心會計組成預算會審小組,對各市縣法院、檢察院的部門預算進行聯合會審,發現錯誤、遺漏等當場指導修改完善。此舉既發揮了省高院、檢察院的作用,又貼近單位實際,提高了預算編制水平。
同時,薪酬的提高使法官、檢察官們有了強烈的獲得感。
“講最實際的,改革之后,我們漲了工資。”保亭縣檢察院檢察官楊華說,基本工資漲了1000多元,績效也至少超過這個數,按中央的要求漲了50%,隻要入員額就有6000多元,“增強了歸屬感和向心力,創造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環境。”
作為改革的一項主要內容,海南省建立與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配套的薪酬制度及正常增長機制,適當提高法官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人員待遇。2016年10月,法官、檢察官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改革全部落實到位。今年初,全省法院、檢察院完成改革以來首次績效考核,三類人員績效工資發放到位。
“我的辦案任務是全院平均辦案量的20%。”馬勁平說,檢察官都得辦案,包括院領導在內,不辦案拿不到績效工資。
據孫晉理介紹,績效獎勵向基層一線傾斜,向司法責任重的部門傾斜,與辦案數量、質量緊密挂鉤。省檢察院規定,基層院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績效獎金分配比分市院分別高20%、13%,分市院比省院分別高11%、15%,鼓勵多辦案、辦好案。
牽好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司法體制改革在海南的實踐是成功的,有兩點可以說明。”金獻平說。
一是辦案人數少了,僅是原來的39%,然而辦案件數每年增加30%左右,而且結案率更高﹔二是案件賠償經費2016年支出一兩千萬元,而前幾年預算每年都安排但沒花出去一分,這從一個側面說明司法公正逐步深化人心。
“工資漲了,壓力也大了。”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刑事檢察局檢察官倪承山說出法官、檢察官們的共同感受。
一方面,工作量增加了。
倪承山說,美蘭區檢察院的辦案量在全省排第三,去年辦理刑事案件780多件,由3個檢察官辦,而改革前是6個人辦。
瓊海市塔洋法庭庭長陳文瑞說,過去兩年,他的辦案量每年增40%,去年達到260件,任務確實重了。
海南省高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省三級法院受理和辦結的案件量分別同比上升27.73%和28.06%﹔結案率96.61%,同比上升0.25個百分點﹔入額法官人均辦案151件,同比增加39件,法官辦案最多的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人均辦案493件。
另一方面,責任大了。
“司法責任制是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海南省高院刑一庭法官趙軍說,這是最重要的內容,以前是審者不判、判者不審,最后責任分散,到底是誰的責任分不清﹔改革后,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實行終身責任制,確保案件質量。
陳運助說,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剛開始擔心過,現在磨合期已過,隨著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不斷豐富,信心增加,責任心更強了。
“司法體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司法真正發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包洪文說,財政部門將繼續推動改革,實現改革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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