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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校園

王詩堃
2018年10月13日08:57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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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駐京記者/王詩堃)針對近日山東菏澤發生的發放印有商業廣告紅領巾一事,教育部日前印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採取有效措施,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組織力量對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一次全面檢查,重點排查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商業廣告活動,或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等行為。

  《通知》強調,要特別關注有無將紅領巾及其名義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各類“進校園”活動有無夾帶商業活動等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杜絕任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

  《通知》強調,要嚴格審批“進校園”活動。對於各類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參加的活動,由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批,實行備案管理。未經批准的活動,一律禁止進入校園或組織中小學生、在園幼兒參加。

  《通知》強調,要切實加強校園日常監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切實減少與學校教書育人無關的各類活動。經批准同意進入校園的各類教育活動,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干擾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得給學校和師生增加額外負擔。

  《通知》指出,對違規在校園進行商業宣傳活動,給學校、教師、學生攤派任何購買、銷售任務,給學校、教師、學生分發帶有商業廣告的物品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學校一方淨土。

(責編:李棟、朱一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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