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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付了定金沒提貨如今定金還能抵扣貨款嗎

湯曉燕
2018年10月17日13:36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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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三年前付了定金沒提貨如今定金還能抵扣貨款嗎

  三年前付了定金沒提貨如今定金還能抵扣貨款嗎

  本報記者 湯曉燕 通訊員 陳宏

  張先生三年前曾在下沙某石材公司下單買大理石,付了4000元定金后,說等他通知再送貨上門。可他一直沒提貨,沒付過尾款。就在不久前,張先生又來這家店鋪買建材,挑選完其它建材后,他拿出三年前的定金單,要求將4000元定金抵扣貨款使用。商家一聽,為難了。

  下完單,顧客掏出三年前的定金單

  要求抵扣尾款

  10月4日,張先生來到下沙的一家石材公司買石材。他選了一塊大理石地磚。導購小楊根據張先生提供的平面圖進行計算,一共需要支付15600元。張先生看了看單子,表示價格沒問題,就當場支付了10000元作為預付款。

  等到小楊寫完購銷合同,張先生掏出一張4000元的定金單,要求把定金單上已支付的錢款抵扣到貨款中。小楊看了看單子,是2015年10月下的單,上面的公章確實是他們公司的,但是,3年前下的單,現在還能作數嗎?

  老板韓某查了查,2015年10月25日,張先生是來店裡選購過石材。“當時他下單買了一款大理石瓷磚,一共是17000元,這4000元就是當時的定金。”韓某說,但之后張先生一直沒來拿貨,也沒有支付尾款,已經屬於違約,不存在可以抵扣貨款的理由。但考慮到張先生屬於回頭客,他表示定金單可以抵扣1000元。

  張先生一聽,頓時火氣就上來了:“這4000元是我真金白銀付出去的,現在隻能當1000元用,這太不合理了。”他要求要麼把4000元抵扣貨款,要麼這次支付的10000元預付款退還。韓某則表示,在價格上無法讓步,而且石材已經下單開始切割制作,10000元預付款不能退款。

  張先生便打了12345投訴,下沙市場監督管理所介入調解。

  他說,三年前付了定金沒提貨

  其實很無奈

  隨后,下沙市場監管所介入。張先生說自己當年沒去提貨,是有苦衷的。“當時,我在買地磚的時候,房子還在做水電。所以我讓導購等我通知,差不多了再送貨。但沒想到我剛下單沒幾天,家裡就出了一點事,導致資金短缺。我當時真的沒錢了,付不出尾款,所以遲遲沒有去提貨。”

  直到今年,張先生手頭上攢了一些錢,才開始裝修。“因為有這張4000元的定金單,所以想著還是來這家店買。我想著當時自己也理虧,定金單可能要打個折,但是現在要少掉75%,這也太過頭了。”

  對2015年的4000元定金,店老板韓某認為,當時韓先生的石料已經制作完成。“我們的石材都是定制的,他不要我們也沒法賣給別人。即使支付了定金,我們店也是虧的。”但是韓某也表示,在這件事上,他的店鋪是存在部分責任的。“顧客遲遲沒來提貨,我們應該主動催促。但是由於那位導購在2015年年底就辭職了。走時她沒和我說起這件事,直到前幾天張先生拿著單子上門,我才知道還有這樣一張訂單。”

  得知事情原委后,下沙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認為,由於張先生在2015年簽訂合同后,沒有及時履行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定金不予退還。所以,張先生主張4000元定金抵扣貨款的理由不成立。但考慮到他在10月4日又在韓某店裡購買石材並支付了10000元預付款,工作人員建議雙方各退一步,將定金抵為2000元貨款。對此,張先生和韓某都表示同意。

  湯曉燕

(責編:趙爽、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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