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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處站點可領電動自行車臨標 建議“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黃曉宇
2018年10月19日12:58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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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23處站點可領電動自行車臨標 建議“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原標題:223處站點可領電動自行車臨標

  昨天北京市交管局正式發布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發放“非標”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的發放范圍、過渡期管理時限、上道路行駛要求、臨時標識申領時間及申請流程等市民關切的內容。交管部門再次重申,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2021年11月1日起,隻有懸挂號牌的合規電動自行車才可上路行駛。

  半年內均可申領臨時標識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即將於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符合國家標准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並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為配合《條例》實施,針對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管理,市交管部門發布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對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的登記和通行管理工作進行了規范。

  《辦法》主要包括了適用范圍,臨時標識申領及使用的具體時限,臨時標識申領、補領、換領的相關流程等內容,並明確規定未申領臨時標識及過渡期后違規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市交管局副局長劉恕解釋稱,為“非標”電動自行車發放的臨時標識不同於正式號牌,僅供3年過渡期內使用。“臨時標識的發放,有助於交管部門掌握全市電動自行車數量和后期信息管理。一旦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也可以通過標識快速找到車主,迅速處理事故。”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條例》規定,2019年4月30日之后,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如再上路行駛,交警不僅處車主1000元罰款,並會扣留車輛。而如果是已申領卻未懸挂標識、合規車輛未上牌或申領牌照未懸挂的,都將面臨20元的罰款。

  臨時標識僅在過渡期使用

  劉恕表示,對於在工商部門產品目錄內的合規電動自行車,市民可正常申領正式號牌。臨時標識並非號牌,隻適用“非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內上路行駛。“從2019年5月1日起,沒有懸挂臨時標識的‘非標’電動車再上路行駛就將面臨處罰。而在3年過渡期后的2021年11月1日起,隻有合規懸挂正式號牌的電動車才能上路行駛。”劉恕稱。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電動車型均可申領臨時標識。諸如一些車型已與摩托車接近的大型電動單車,就無法通過審核領取。

  建議“線上申報、線下領取”

  對於市民關切的臨時標識申領流程,《辦法》也進行了明確。交管部門表示,車輛所有人有兩種方式申領臨時標識,一是“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提交本人身份証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

  二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后,到現場提交身份証明並交驗車輛后領取臨時標識。

  根據交管部門提供的樣牌,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橘黃色標識底色,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車主在領取后應懸挂在車輛后部。

  為保証市民能夠盡快領取到臨時標識,交管部門建議市民盡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

  據了解,為滿足廣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了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於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用戶下載北京交警APP后點擊首頁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平台”開始申請。

  個人申領臨時標識流程

  1進入 “北京交警”APP中“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選擇“個人申報界面”,查詢車輛廠牌號和型號,有車輛信息的為符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需要到車管所非機動車登記站現場辦理,查詢不到車輛相關信息的才能繼續點擊“沒有我的車輛信息,繼續進行申請”。

  2選擇“線上申請,線下領取”,進入“本人承諾”,勾選“以上內容看過,同意並提交”后按“確認”進入。進入基本信息填寫,按照要求填入申請人姓名、証件名稱、証件號碼、身份証地址等,並提供申領人手持身份証件、車輛整體、電動車整車編碼(鋼架號)等三張照片以便后台審核,確認無誤后可以提交。

  3提交成功后,返回首頁,點擊歷史申請記錄查看歷史申請詳細信息,會出現“身份待驗証”“身份驗証失敗”“已簽發”三種狀態。如果是“身份驗証失敗”狀態,進入后重新填寫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驗証”狀態請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簽發”狀態可以進入進行預約上牌。

  4身份認証通過且后台審核通過后,可進行預約﹔填寫預約辦理區域、預約辦理機構。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信息”﹔預約成功后,即生成二維碼﹔在預約時間到預約地點出示二維碼領取臨時牌照。會出現“身份待驗証”“身份驗証失敗”“已簽發”三種狀態。如果是“身份驗証失敗”狀態,進入后重新填寫信息﹔如果是“身份待驗証”狀態請耐心等待﹔如果是“已簽發”狀態可以進入進行預約上牌。

  5申領人按照預約時間、預約上牌地點,進入北京交警APP“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點擊“掃描二維碼(線上申請)”,經民警審核成功后即可當場發放臨時號牌。

  《辦法》四大重點

  1.臨時標識發放范圍

  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市民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政務信息→通知公告中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進行查詢。此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台”(10月31日起開通)也提供目錄查詢服務。

  2.過渡期管理時限

  對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下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3.上道路行駛要求

  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目錄外電動自行車,應當懸挂臨時標識,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4.臨時標識申領時間

  車輛所有人應當在下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特別提醒

  需合理安排時間申領

  1.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有6個月辦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均按照相關流程可到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請市民合理安排時間辦理﹔

  2.對於11月1日以后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

  3. 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証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証明丟失的,市民可持身份証明並交驗車輛后,到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業務。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文 首席攝影記者 吳寧/攝

(責編:趙爽、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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