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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資仍然面臨投資能力考驗

孟 飛
2018年10月29日08:20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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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險資仍然面臨投資能力考驗

  繼允許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專項產品后,險資股權投資新規也在路上。

  10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修訂《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並征求意見。本次修訂調整的主要內容是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股權投資的行業范圍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新規將險資股權直接投資行業范圍從白名單換成負面清單制,不再局限於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豐富了險資投資渠道,拓展了投資范圍,利好保險企業。同時,在當前市場環境下,險資入市途徑更加通暢,也有利於穩定市場預期。

  實際上,我國保險資金股權投資起步較早,但由於監管體系不健全,成功的案例不多。2010年以來,隨著各項股權投資政策陸續發布,保險機構股權投資業務也進入規范化和常態化發展階段。不過,2016年那一波險資舉牌上市公司所引發的爭論促使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股權投資作出了嚴格限制。

  如今有所不同。針對舉牌亂象,監管部門出台舉措一一堵漏,促進保險業回歸主業,險資舉牌也大幅降溫。此外,險企投資路線也出現了較大轉變,越來越多的險企開始布局未上市公司股權,並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領域。在此形勢下,無論從服務實體經濟還是提高險資運用水平來看,放鬆對險資股權投資的限制都很有必要。

  不過,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首先,新規在賦予保險機構更多投資自主權的同時,在加強股權投資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要求方面並未放鬆。比如,股權投資標的企業所處行業或領域需符合宏觀政策導向及宏觀政策調控方向,或者標的企業不屬於產業政策禁止准入、限制投資類的行業與領域等。

  其次,險資的穩定收益需求與股權投資的收益特征之間存在矛盾。股權在初始投資期通常無法立刻產生回報,隨著被投企業運作成熟或者基金投資項目退出,才能逐步產生收益,且存在投資退出難、失敗率高等問題,使得險資面臨較高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需要監管部門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業務規則。

  再次,險企投資能力面臨挑戰。雖然近年來險資投資范圍逐步擴大,投資經驗和投資能力都在提升,但總體而言,險資投資仍以債權計劃以及固定收益類資產為主,股權投資的人才儲備、投資理念與其他投資機構仍然有一定差距。這要求保險公司還需在市場培育、團隊建設、風控能力等方面提升投資能力。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權投資一般分為戰略投資和財務投資。戰略投資是為了延伸產業鏈,獲得協同效應,財務投資則是為了獲取投資回報。按照險資特點,絕大部分股權投資還是要以獲得穩定收益為主。因此,險資開展股權投資應當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

(責編:朱江、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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