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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一家基層國企公款私貸案的背后

2018年10月29日13:53 |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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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警示:一家基層國企公款私貸案的背后

  “一個國有公司自上而下多人涉案,幾乎全軍覆沒,辦了這麼多年的案件,我還是頭一次碰到……”

  2017年12月29日,對廈門市集美區農資公司而言,是個恥辱的日子。這一天,公司經理杜成興、副經理陳謙平等六名工作人員齊刷刷地出現在集美區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的庄嚴裁決。辦案人員唏噓不已。

  判決材料顯示,集美區農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經理杜成興,利用全面經營管理農資公司的職務便利,單獨或與他人合謀,將農資公司400余萬元資金私自挪用給他人使用,並從中謀取私利﹔公司副經理陳謙平、業務科副科長曾亞忠等人則利用負責管理、出租農資公司房屋和店面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分國有財產。其余涉案人員為農資公司的出納和前后任會計,他們因配合杜成興、陳謙平等人實施犯罪而涉刑。

  作為公職人員,杜成興、陳謙平等人把國有公司當成了私人領地,把國有資產當成了自家財產,公私不分、目無法紀。盡管這起案件涉案人員的職位不高,但影響極為惡劣,案發原因值得深思。

  利令智昏 假公濟私“借雞生蛋”

  杜成興從建陽農業工程學校畢業后,一直在集美區供銷聯社工作。2007年2月,杜成興被組織安排到集美區供銷聯社下屬的集美區農資公司任經理、法定代表人,成了基層單位的“一把手”。他積極靠攏組織,兩年后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他在入黨志願書中寫道:“我認為,入黨就意味著責任與使命,入黨絕不是為了升官發財、貪圖名利。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應充分發揮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事事當先鋒,處處做表率。”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慷慨激昂的表態言猶在耳,杜成興便干起了見不得光的勾當。

  某工貿公司老板吳某輝是杜成興的高中同學,兩人有著30多年的交情。杜成興任集美區農資公司經理后,吳某輝更是經常主動登門喝茶敘舊。2009年初的一天,吳某輝來到杜成興辦公室泡茶聊天,試探著問老同學,他的工貿公司銀行貸款快到期了,不知農資公司是否可以借100萬元給他,用於短期的銀行“轉貸”,即先歸還銀行貸款,之后再將資金貸出來,他會按“轉貸”的行情價支付1萬元利息。

  杜成興爽快地答應了。“我覺得他們公司實力不錯,銀行轉貸周期短,資金相對比較安全,又有利息收入,我覺得可以借。”

  杜成興后來將吳某輝公司的賬號交給出納連碧山,讓連碧山從農資公司的賬戶轉賬100萬元給吳某輝公司。這筆借款沒有任何手續,明顯不符合財經管理制度,但連碧山沒有提出異議,而是照辦。

  幾天后,吳某輝歸還了農資公司的借款,並在杜成興的辦公室交給他一個信封。“他說這個是借款的利息,讓我自己處理。”吳某輝離開后,杜成興打開信封,發現裡面是1萬元現金。杜成興從中扣下了部分資金,然后拿出幾千元分發給公司其他人,剩下2000元存入農資公司賬戶。會計施某得拿到400元“利息”后,在借條、合同、收據等手續均不完整的情況下,配合杜成興做賬,賬目沒有體現資金的真實用途,也沒有體現全部利息收入。

  短短幾天時間就獲得了上萬元利息收入,第一次“借雞生蛋”成功,讓杜成興暗自竊喜,以為找到了“致富”的捷徑。隨著貪欲的不斷膨脹,杜成興私心越來越重,膽子越來越大。

  目無法紀 公款私貸中飽私囊

  有了第一次挪用公款的“成功經驗”,杜成興和吳某輝的“合作”越來越默契。就在吳某輝歸還集美區農資公司違規借款100萬元之后一個多月,他再次向杜成興提出借款要求,理由和上次如出一轍,不過這次他想借200萬元,承諾支付2萬元利息。

  公司其他人在杜成興第一次挪用公款后都拿了好處,第二次更沒人反對。幾天后,吳某輝歸還了款項並如約奉上利息。剛開始幾次,杜成興都將大部分利息截留,剩下的小部分資金由大家平分和入賬。但幾次作案后,杜成興就很少將利息入賬了。經查,杜成興先后9次將農資公司的公款挪用給吳某輝,9次作案有4次將小部分利息入賬,共計9000元,其余5次均沒有入賬,他自己先后從中獲利8萬余元,其他員工分別獲得1000余元到6000余元不等的“好處”。

  除了將農資公司的公款挪用給同學吳某輝的工貿公司,杜成興還不斷開辟“市場”,將國有資金私自挪用給鄰居王某、表哥黃某等個人使用,並從中謀取私利。在挪用這些錢時,膽大妄為的杜成興沒有像開始那樣知會公司其他人,隻讓出納按照他的要求配合轉賬,也沒有將利息分給其他人,而是將10余萬元利息獨吞了。

  2011年9月,杜成興的表哥黃某找到了杜成興,提及自己資金周轉出現困難。對於表哥的請求,杜成興沒有拒絕。“考慮到我個人向他借錢他都借了,我也不好意思拒絕,且農資公司有資金,我就挪用了20萬元給他,也是還他人情。”

  后來黃某按約定還款,但杜成興沒有讓他把錢轉入農資公司賬戶,而是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號,連同黃某給的6000元利息,全部裝入了自己口袋。為什麼這次杜成興沒有及時將公款歸還呢?原來,杜成興當時因賭六合彩手頭缺錢。他拿著那20萬元公款用於購買六合彩和償還個人債務,直到一年多后才將該筆公款歸還農資公司。

  杜成興最終還是在挪用公款的事情上栽了大跟頭。2011年年初,杜成興將120萬元資金私自挪用給鄰居王某放貸,王某后來被人卷跑了本金,導致杜成興遲遲無法歸還農資公司上述款項。這件事成了導火索,引起了相關部門的注意。辦案人員介入調查后不久,杜成興投案自首。

  隨著杜成興的落馬,農資公司的出納連碧山和前后任會計相繼被查處。“會計在憑証不齊全、錢款用途不清楚的情況下配合杜成興入賬,這種做法掩蓋了資金的實際走向,讓財務監督形同虛設。”辦案人員這樣說。

  上行下效 狼狽為奸難逃法網

  上梁不正下梁歪。作為集美區農資公司的“一把手”,杜成興無視黨紀國法,多次違規挪用公款的行為,不僅讓自己跌入了犯罪泥潭,也嚴重破壞了公司的政治生態,帶壞了下屬。

  集美區紀委在查辦杜成興等人挪用公款一案時,發現公司副經理陳謙平和業務科副科長曾亞忠違紀違法問題線索。

  陳謙平和曾亞忠主要負責管理、出租農資公司在集美杏前路的倉庫、店面,具體工作包括收取租金、水電費,簽訂合同等。這些倉庫、店面屬於國有固定資產,租金是必須上交的,可陳謙平、曾亞忠等人卻動起了歪腦筋。

  2010年7月,集美某磨具加工廠王某向集美區農資公司租用集美杏前路的一間店面用於辦公,當時房租確定為每月700元,水電費按實際使用計算。店面出租后不久,曾亞忠第一次向王某收取了店面的房租和水電費。此時,陳謙平提議,隻上交房租,水電費截留下來分掉。“出納連碧山在單位工作了20多年,清楚公司房屋出租的情況,我們不上交相關的費用,她肯定知道。”為了讓截留計劃實施得更順利,陳謙平和曾亞忠還拉上了連碧山“入伙”,連碧山得知有錢可分,欣然答應。

  從2010年7月開始,陳謙平等人開始截留磨具加工廠王某交納的水電費私分。但當水電費太少難以滿足他們膨脹的貪欲時,他們就將王某交納的部分房租也一起截留私分。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陳謙平等三人用上述截留水電費和租金的方式,共侵吞王某上交的公款3萬余元。

  除了侵吞磨具加工廠王某交納的水電費和部分房租,陳謙平、曾亞忠、連碧山還長期合作,將某化工公司及個體戶陳某租用集美區農資公司房屋上交的租金和水電費全部侵吞,累計10萬余元。

  為何能夠輕易截留、私分這些公款?陳謙平交代說:“公司經理杜成興從來不管這個事,會計隻負責做賬,不知道具體資產及收入情況,我跟曾亞忠負責管理公司物業,收取房租、水電費,連碧山負責入賬。我們三個人配合,就可以順利將這些錢截留私分。”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2015年3月,杜成興被調查,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了陳謙平等人貪污的犯罪線索。此時的陳謙平和曾亞忠早已成了驚弓之鳥,他們擔心事情敗露,於是趕緊湊錢補交了部分私分的房租和水電費,同時密謀統一口徑:如果相關部門來調查,就說2014年之前收取某化工公司的房屋和水電費均用於公司福利和購買逢年過節的物資。他們還憑空捏造了一份“發福利”清單,共同在上面簽名。

  但在強大的震懾之下,陳謙平、曾亞忠最終沒有實施對抗組織審查的計劃,而是明智地選擇了自首。

  2017年12月29日,集美區農資公司窩案在集美區人民法院集中宣判。其中,杜成興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陳謙平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曾亞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連碧山犯挪用公款罪和貪污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施某得、陳某虹均犯挪用公款罪,犯罪情節輕微,免於刑事處罰。此外,杜成興的同學吳某輝因和杜成興合謀挪用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廈門市紀委監委)

(責編:朱江、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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