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發力建設,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保障——
有了租賃房 居住更安心(做好民生保障①)
開欄的話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產,堅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暢通農民工外出就業渠道,改進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動者權益保障。會議要求,加快發展租賃住房,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
本版今起推出“做好民生保障”系列策劃,報道各地各部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舉措和成效,敬請關注。
擴大房源供給渠道
出台用地支持政策
“今天正好有空,就過來做做運動。”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的一處長租公寓,租戶凌世宇正在健身房的器材前鍛煉身體。
兩年前,剛剛大學畢業的凌世宇來到合肥工作,“住在哪”成為他面臨的第一個難題。“那會剛上班,工資不高,想找個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且租金合適的房子不容易。”凌世宇說,“有一回路過這裡,看到有公寓出租,仔細一問,屬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屋內精裝修,加上寬帶、物業等費用,也不貴,再合適不過了。”
近些年,隨著城市不斷發展,每年有不少外來人口到合肥就業,這些人群的住房問題亟待解決。自2019年被列為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城市后,合肥多方施策、多端推進,加快完善租賃住房保障體系,著力為新市民、青年人解決安居難題。
“保障住房,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房源問題。”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曹鴻昌介紹,這幾年合肥主要通過國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園區配套用地新建等方式來豐富房源供給。“位於合肥新站高新區的維信諾公寓,就是利用園區配套用地新建的典型案例。”曹鴻昌告訴記者,前些年,為解決企業員工住房問題,合肥維信諾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工業園區內的工業用地,新建宿舍公寓樓。戶型面積以30平方米為主,目前已入住員工1300多人,緩解了企業年輕員工的住房壓力。
除此之外,合肥還鼓勵相關單位利用自有存量閑置土地,不改變土地性質,開工新建租賃住房。市區范圍內,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工業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類型,且兩年內無征收計劃的已建成閑置存量房屋,也可以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擴大房源供給渠道的同時,合肥還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二級調研員蘇奎說:“在增加用地供給上,合肥提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佔商品住房用地約15%等用地支持政策。目前已累計供應約2100畝國有建設用地、231.5畝集體建設用地,新建、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約3.4萬套。”
“下一步,我們力爭在今年內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兩萬套(間)以上,著力解決好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問題。”蘇奎說。
用好財政獎補政策
加強資金監管力度
月租金1400多元,在單位旁租到了舒適溫馨的一居室,這讓24歲的張萬俊感到很滿意,“房間雖然不大,但生活設施一應俱全。現在每天走路去上班,隻要5分鐘,太方便了!”
張萬俊目前租住的冠寓金融中心店,位於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觀沙嶺街道。去年租房時,她曾對比了附近十來套出租房,有的價格太高,有的房屋過於老舊,都不太合適。最終選擇了這裡,是因為租金比周邊同品質房源要低,還免去了物業費和上網費。
2019年,長沙等城市被確定為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中央財政給予獎補資金支持。為了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長沙發布了獎補資金分配方案,明確新建、盤活、改造租賃房源,均能獲得獎補。在改造租賃房源方面,方案規定:將符合條件的現有房屋集中改造作為租賃用房,並且租賃持續運營期限不少於5年的,以每平方米650元的標准按進度給予補助。
長沙冠寓商業運營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初,公司在觀沙嶺街道租下了一棟商業寫字樓,並將這棟毛坯樓房改造成擁有1000多個房間的長租公寓,裝修后集中對外招租。“2019年下半年,岳麓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動聯系我們,宣傳集中改造租賃用房的獎補政策,我們第一時間填報了申請。”該負責人說,去年6月,經過多輪評審和實地考察,冠寓金融中心店擁有了獎補資格,成為專門為新市民、青年人提供房源的保障性租賃房。
岳麓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付烈山介紹,截至目前,岳麓區通過3批評審,共籌集了28個項目、7519套保障房租賃房源,下達的獎補資金達到1.83億元。
與此同時,該中心還加大了對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獎補資金不能挪作他用,隻能用於房屋改造施工、裝修和購買電器設備等。”付烈山說,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和企業、銀行簽訂了三方協議,由銀行凍結企業賬戶內的獎補資金。企業上報相關發票、付款憑証,並由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審核后,再由中心通知銀行,解除對獎補資金的凍結。
2019年以來,長沙加快籌集房源,將3年試點任務的10.5萬套房屋一次性下達。2020年已經新籌集備案租賃住房6.71萬套,今年各區縣(市)已經評審公示籌集2.05萬套。目前,長沙市共培育專業化、規模化企業18家,下達區縣(市)中央獎補資金21.19億元。
面向新市民青年人
堅持小戶型低租金
“經過多年發展,我國住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累計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萬套,幫助2億多人改善了住房條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但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和流動人口規模擴大,新市民、青年人買不起房又租不到合適房的問題日益顯現。
今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與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住房和收入“雙困難”家庭供應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早在2019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已部署在沈陽、合肥、福州、濟南、長沙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重點發展面向新市民的小戶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原政策性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積極探索政府給政策、銀行給支持、多主體參與的可持續商業運作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意見》鼓勵市場力量參與,並明確了土地、財稅、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和審批制度改革措施,精准度高、含金量大、操作性強。”上海市房地產科學研究院院長嚴榮認為,落實用地、稅收等支持政策,有利於進一步降低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成本,充分調動各類主體參與發展租賃住房的積極性。
當前,不少地方正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其中,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間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約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廣州初步形成“工改租商改租”、企事業單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產業園區配建、城中村改造配置等7種籌建方式,到2025年,完成60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任務。據了解,今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分兩批召開40個城市座談會,40個城市計劃年內籌集建設9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賃服務管理平台,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租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監督,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價偏高或上漲壓力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間,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比例應力爭達到30%以上。”該負責人說,今年10月底前,各地應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設計劃,並向社會公布。
《 人民日報 》( 2021年08月23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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