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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動自行車上路怎樣才符合標准?請留意這四點

2021年11月22日13:43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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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王連香)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消息,自11月1日以來,北京公安交管部門啟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目前,懸挂臨時標識的超標電動車,上路情況明顯減少。同時,北京市交管部門還對部分超標電動車違法改裝及挂正式號牌使用偽造行駛証上路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整治。

那麼,如何判斷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請留意這四點,一是整車質量不超55公斤﹔二是行駛速度不超25公裡/時﹔三是必須有“腳蹬子”﹔四是高度不超1.1米,寬度不超0.45米,前后輪間距不超1.25米。

此外,北京市交管部門還將繼續對以下五種交通違法加大查處力度:

一是領取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滿后繼續上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過渡期后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

二是駕駛拼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以500—1000元罰款﹔對於拼改裝電池、拼改裝電機,以及改變車身等嚴重的情況,罰款1000元﹔對改裝車座、車棚,這類較輕的拼改裝行為,罰款500元。

三是已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挂號牌上道路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四是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20元﹔

五是電動自行車其他影響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按照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北京市交管部門提醒廣大市民,如果家中還有超標臨牌電動車,請盡快進行處置,如有出行需求,請及時置換《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產品,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攜帶身份証明、購車憑証及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証明,到北京市18家交通支隊非機動車登記站和539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設置的便民服務點,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上牌手續。同時要正確安裝使用電動自行車牌証,騎行時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不要對已購買的電動自行車進行非法改裝、加裝,保障騎行安全。

(責編:王連香、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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