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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

2022年01月14日14:4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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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14日電 (記者李楠樺)近年來,消費市場刮起一陣“盲盒風”,從玩具盲盒、文具盲盒到美妝盲盒、圖書盲盒,商家不斷變換花樣,吸引消費者。然而,在火爆的盲盒消費背后,存在不少隱憂:如有的商家以次充好,銷售不合格產品﹔有的誘惑未成年人購買,使其沉迷其中等。此前,中消協就肯德基與盲盒銷售商泡泡瑪特聯合推出的“DIMOO聯名款盲盒套餐”,引發消費者搶購事件發表了觀點,中消協認為,用“盲盒”誘導食品過度消費,應當抵制。

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盲盒經營者不得開展飢餓營銷……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發布了《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明確,盲盒經營活動是指經營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體型號、款式或服務內容、提供方式的情況下,以消費者隨機抽取的方式銷售特定范圍內商品(包括服務)的經營模式,包括互聯網、實體店、自動販賣機等銷售形式。

《指引》適用於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的盲盒經營者,以及向本市消費者銷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經營者。包括以盲盒為主要經營業態的主體、以促銷宣傳為目的零星開展盲盒經營的主體和為盲盒經營提供推廣、策劃、營銷等服務的主體。

《指引》對具體盲盒經營活動提出了倡導性建議,推動平台規范發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是規范盲盒價格體系。盲盒內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價格。

二是明確盲盒抽取規則。盲盒經營者應公示商品種類、抽盒規則、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費者,並保留完整的概率設定、抽取結果、發放情況記錄以備查。

三是鼓勵設定保底機制。鼓勵盲盒經營者公示標准,當同一消費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達到金額或者抽取達到一定次數時,提供合理的途徑使其可以獲得隱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但非強制性要求。

四是加強商品售后保障。要求盲盒經營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公開投訴方式、處理流程、退換貨標准等信息,不得推諉、拖延、拒絕處理消費者投訴。

五是規范營銷炒作行為。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開展涉金融類營銷,不得有介入二級市場的做市行為,不得開展天價炒作、過度營銷、飢餓營銷。

六是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確認監護人同意。

(責編:李楠樺、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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