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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力爭全年為高校畢業生創造200萬個高質量就業機會

2022年02月11日09:52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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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11日電 (申佳平)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消息,為助力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會同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八個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深入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范行動力促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力爭全年為高校畢業生創造200萬個高質量就業機會。

《通知》明確,聚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范行動,組織212個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分別開展社會服務領域雙創帶動就業、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校企行”、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精益創業帶動就業等4個專項行動,加強政策扶持和宣傳推廣,為創業就業發揮示范效應,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造更多機會。

同時,示范行動要聚焦高校畢業生群體,突出創業帶動就業主線,精心謀劃、定期調度、疏通堵點,落實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普惠政策,推動各地方制定專項政策,大力扶持高質量的創新創業項目,培育更多專精特新初創企業,提升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利用雙創活動周等各類平台及時宣傳復制推廣,力爭全年為高校畢業生創造200萬個高質量就業機會。

八個部委同時建立了《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普惠政策清單》,其中提出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畢業后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申請最高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以及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創業者,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在企業端,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准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此外,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責編:申佳平、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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