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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個稅年度匯算明起開始 看看你需要退稅還是補稅

2022年02月28日08:53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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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車柯蒙)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廣大納稅人將迎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

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幫助納稅人順利規范完成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匯算),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相關辦理事項。

什麼是年度匯算?

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隻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4種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公告》第三條明確了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納稅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則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方式?

《公告》第六條明確了辦理年度匯算的三種方式: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年度匯算的時間范圍是什麼?納稅人何時可以預約辦稅?

2021年度匯算的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跨度4個月,全天候24小時隨時辦理。

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點至晚22點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也可以不預約,3月16日后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辦理匯算申報即可。如納稅人確有緊急情況,又沒有預約到合適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直接辦理。

對於不遵從的納稅人,稅務部門今年會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對於年度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如在年度匯算期結束后未申報並補繳稅款,稅務部門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注。對於涉稅金額較大的,稅務部門將進行提示提醒,對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督促整改,對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進行約談警示,約談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對立案案件選擇部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進行公開曝光。

(責編:李楠樺、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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