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022年將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
人民網北京3月30日電 (記者楊曦)據國家能源局消息,國家能源局於近日發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堅持以立為先,深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以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著力培育能源新產業新模式,持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意見》還提出了2022年能源工作主要目標,包括全國能源生產總量達到44.1億噸標准煤左右,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天然氣產量2140億立方米左右。保障電力充足供應,電力裝機達到26億千瓦左右,發電量達到9.07萬億千瓦時左右,新增頂峰發電能力8000萬千瓦以上,“西電東送”輸電能力達到2.9億千瓦左右。2022年煤炭消費比重穩步下降,非化石能源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17.3%左右等,新增電能替代電量1800億千瓦時左右,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2.2%左右。能耗強度目標在“十四五”規劃期內統籌考慮,並留有適當彈性。跨區輸電通道平均利用小時數處於合理區間,風電、光伏發電利用率持續保持合理水平。
圖片來源:國家能源局官網
《意見》提出以下幾方面的重點工作:
夯實能源供應保障基礎
以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為首要任務,著力增強國內能源生產保障能力,切實把能源飯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裡。
加強煤炭煤電兜底保障能力。統籌資源接續和礦區可持續發展,有序核准一批優質先進產能煤礦。加快推進在建煤礦建設投產,推動符合條件的應急保供產能轉化為常態化產能。以示范煤礦為引領,加快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與升級改造。深化煤礦安全改造。科學規劃建設先進煤電機組,按需安排一定規模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支撐性電源和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調節性電源,保持裝機合理余量,新建項目要嚴格執行煤耗等最新技術標准。推動落實煤電企業電價、稅收、貸款等支持政策,鼓勵煤電企業向“發電+”綜合能源服務型企業和多能互補企業轉型。
持續提升油氣勘探開發力度。落實“十四五”規劃及油氣勘探開發實施方案,壓實年度勘探開發投資、工作量,加快油氣先進開採技術開發應用,鞏固增儲上產良好勢頭,堅決完成2022年原油產量重回2億噸、天然氣產量持續穩步上產的既定目標。積極做好四川盆地頁岩氣田穩產增產,推動頁岩油盡快實現規模化效益開發。以沁水盆地、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煤層氣產業基地為重點,加快煤層氣資源探明和產能建設,推動煤系地層多氣綜合勘探開發。穩妥推進煤制油氣戰略基地建設。
積極推進輸電通道規劃建設。結合以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規劃開發及電力供需發展形勢,積極推進規劃已明確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前期工作,條件具備后,抓緊履行核准手續。加快建設南陽~荊門~長沙、駐馬店~武漢、荊門~武漢、白鶴灘~江蘇、白鶴灘~浙江等特高壓通道。推進重點輸電通道配套的電網、電源工程建設,著力提升輸電通道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電量佔比。
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以立為先,深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深入落實《“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著力培育能源新產業新模式,持續優化能源結構。
大力發展風電光伏。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優化近海風電布局,開展深遠海風電建設示范,穩妥推動海上風電基地建設。積極推進水風光互補基地建設。繼續實施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加強實施情況監管。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和“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充分利用油氣礦區、工礦場區、工業園區的土地、屋頂資源開發分布式風電、光伏。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發布2022年各省消納責任權重,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綠色電力証書制度。
有序推進水電核電重大工程建設。推動雅魯藏布江下游水電開發前期工作,建成投產白鶴灘、兩河口水電站全部機組,加快推動雅礱江孟底溝、黃河羊曲水電站建設,推進旭龍水電站核准,水電裝機達到4.1億千瓦。建成投運福清6號、紅沿河6號、防城港3號和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等核電機組,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推動新的沿海核電項目核准建設。
積極發展能源新產業新模式。加快“互聯網+”充電設施建設,優化充電網絡布局。組織實施《核能集中供熱及綜合利用試點方案》,推進核能綜合利用。因地制宜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示范,探索氫能技術發展路線和商業化應用路徑。開展地熱能發電示范,支持中高溫地熱能發電和干熱岩發電,積極探索作為支撐、調節性電源的光熱發電示范。加快推進纖維素等非糧生物燃料乙醇產業示范。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利用。大力發展綜合能源服務,推動節能提效、降本降碳。
增強能源供應鏈彈性和韌性
堅持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加強能源儲運、調節和需求側響應能力,有力有效保障能源穩定供應。
加強能源儲運能力。推進中俄東線南段、西三線中段、西四線、川氣東送二線、龍口LNG-文23儲氣庫等重大管網工程建設,加快管輸瓶頸互聯互通補短板和省際聯通通道建設,加強油氣管道保護,鞏固跨境油氣進口通道安全穩定運營水平。加快沿海LNG接收站及儲氣設施,華北、西北等百億方級地下儲氣庫擴容達容等項目建設。加強煤炭產能儲備,在煤炭消費集散地、鐵路運輸樞紐和重點港口布局建設一批煤炭儲備基地。
加快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建設。加快龍頭水庫建設,提升流域調蓄能力,緩解部分地區枯水期缺電量、汛期缺調峰容量的問題。推動制定各省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實施方案和“十四五”項目核准工作計劃,加快推動一批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在保障電力穩定供應、滿足電力需求的前提下,積極推進煤電機組節能降耗改造、供熱改造和靈活性改造“三改聯動”。落實“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跟蹤評估首批科技創新(儲能)試點示范項目,圍繞不同技術、應用場景和重點區域實施試點示范,研究建立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配套儲能建設運行機制。扎實推進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中,建設光熱發電項目。
提升能源需求側響應能力。健全分時電價、峰谷電價,支持用戶側儲能多元化發展,充分挖掘需求側潛力,引導電力用戶參與虛擬電廠、移峰填谷、需求響應。進一步優化有序用電及天然氣“壓非保民”的管理措施,加強可中斷負荷管理,梳理業務流程及標准,精准實施用能管理。優化完善電網主網架,在關鍵節點布局電網側儲能,提升省間電力互補互濟水平,鼓勵用戶投資建設以消納新能源為主的智能微電網。統籌兼顧和綜合利用源網荷儲各類主體的調節能力,規劃建設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項目。
提升能源產業現代化水平
加大能源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攻關力度,積極推進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
加強能源科技攻關。加快實施《“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繼續抓好核電科技重大專項和《核電技術提升行動計劃》,加快推進小型堆技術研發示范。以“揭榜挂帥”方式實施一批重大技術創新項目,鞏固可再生能源、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的技術裝備優勢,加快突破一批新型電力系統關鍵技術。持續推動能源短板技術裝備攻關,重點推動燃氣輪機、油氣、特高壓輸電、控制系統及芯片等重點領域技術攻關。推進深遠海海上風電技術創新和示范工程建設,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運維模式。加快新型儲能、氫能等低碳零碳負碳重大關鍵技術研究。
加快能源系統數字化升級。積極開展煤礦、油氣田、管網、電網、電廠等領域設備設施、工藝流程的智能化升級。推動分布式能源、微電網、多能互補等智慧能源與智慧城市、園區協同發展。加強北斗系統、5G、國密算法等新技術和“互聯網+安全監管”智能技術在能源領域的推廣應用。適應數字化、自動化、網絡化能源基礎設施發展,建設智能調度體系,實現源網荷互動、多能協同互補及用能需求智能調控。實施“區塊鏈+能源”創新應用試點。
推動完善能源創新支撐體系。開展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標准提升行動計劃,加快構建能源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標准體系。圍繞新型電力系統、新型儲能、氫能和燃料電池、碳捕集利用與封存、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統安全等6大重點領域,增設若干創新平台。開展創新平台優化整改工作,積極承擔國家能源科技創新任務。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台套技術裝備評定並推廣示范應用。完善依托工程推動能源技術裝備創新和示范應用的政策措施。
提高能源服務水平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統籌安排好煤電油氣運保障供應,加大民生用能保障力度,不斷提升全社會用能水平。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能源領域許可告知承諾制,促進“証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大力推廣居民用戶和160kW及以下小微企業用戶報裝“三零”服務和高壓用戶報裝“三省”服務。出台《電力可靠性管理辦法(暫行)》,促進可靠性工作向規劃建設、設備制造、運行維護等環節深度延伸。優化涉企服務,打通堵點,為分布式發電就近交易、微電網、綜合能源服務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著力改善用能條件。繼續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提高農網供電保障水平。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供暖作用,持續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做好清潔取暖專項監管。出台推進電能替代的指導意見,擴大電能替代的深度和廣度。深入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國家專項行動,確保2023年1月1日全國全面供應國六B標准車用汽油。提升城鎮電網智能化水平,滿足分布式電源就地消納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新型儲能等多元化負荷的靈活接入。
增強能源治理能力
強化立法、規劃、改革和監管的作用,加強能源形勢監測預測,不斷完善能源治理制度,增強能源治理效能。
加強能源形勢分析和需求預測。推進能源供需分析體系建設,強化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研判,健全能源數據信息報送機制。組織分省區滾動開展月度、季度能源需求預測,可能出現時段性、區域性供需緊張的地區,要從資源落實、基礎設施布局、新建產能等方面提前謀劃應對措施,保障能源穩定供應,防止市場供應和價格大起大落。
加大能源監管力度。深化電網、油氣管網等自然壟斷環節監管,加大公平開放、調度交易、價格成本、合同履約、電網代購電等方面的監管力度,加強電煤庫存、非計劃停機、機組出力受阻、有序用電的監管。強化能源行政執法工作,健全完善監管執法體系,嚴肅查處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違法供電等行為。充分發揮12398能源監管熱線作用,暢通互聯網等投訴舉報新途徑,及時研究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強化電力安全管控。貫徹“四個安全”治理理念,構建科學量化的監督管理指標體系,試點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推動安全新技術研究應用,開展安全文化建設,構建安全審計工作機制和培訓體系。深化“季會周報”電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挂牌督辦通報機制,推進能源重大基礎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強化直流系統、重要輸電通道安全風險管控,開展在建重點工程施工安全和新能源發電項目安全監管,加強水電大壩隱患排查治理。推進電力應急指揮中心、態勢感知平台和網絡安全靶場建設,組織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監督檢查,推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細化完善重大活動電力保供方案,確保黨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動用電安全。
加快能源立法和規劃實施。推動能源法制定,推進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儲備條例制修訂。抓好《“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以及各分領域規劃的實施,落實《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做好碳達峰工作的實施方案》《關於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的任務舉措。加強規劃政策銜接協同,強化能源規劃、政策和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監管,推進政策落地見效。結合新形勢新要求,加強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的政策儲備研究。
深化重點領域市場化改革。推動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做好南方、長三角、京津冀等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健全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和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的市場體系,推動具備條件的電力現貨試點轉入長周期運行。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與用戶就近直接交易。完善電力調度交易機制,推動電網和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支持引導省級管網以市場化方式融入國家管網,積極推進油氣干線管道建設和互聯互通,推動省級管網運營企業運銷分離,鼓勵用戶自主選擇供氣路徑和供氣主體。
深入推進高質量能源國際合作
以高標准、可持續、惠民生為目標,鞏固能源合作基礎,拓展能源合作空間,扎實風險防控網絡,努力實現更高合作水平、更高投入收益、更高供給質量、更高發展韌性。
扎實推進能源務實合作。在有效防范對外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加強同有關國家的能源資源合作。大力支持發展中國家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鞏固深化傳統能源領域合作和貿易,務實推動核電領域海外合作,建設運行好海外能源合作項目,深化周邊電力互聯互通。加強與各國在綠色能源、智慧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建成一批綠色能源合作示范項目,讓綠色切實成為共建“一帶一路”的底色。
深化國際交流和合作。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弘揚開放、綠色、廉潔理念,打造綠色、包容的“一帶一路”能源合作伙伴關系。加強與能源國際組織交流與合作。積極為國際規則和標准制定貢獻力量,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能源治理體系。
加強境外項目風險管控。落實風險防控制度,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主管部門管理責任。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能源國際合作,全力保障境外相關資產和人員安全。規范各類企業境外經營行為,杜絕惡性競爭,維護國家利益和形象。
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有關能源企業,要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本地區和企業的實際情況,採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穩定可靠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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