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穩經濟 中小企業迎多項政策利好
人民網北京5月31日電 (記者申佳平)日前,國務院發布《關於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包括六個方面共33項措施。其中提出“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水電氣等費用補貼”“承租國有房屋減免3-6個月租金”等多項利好中小企業的具體措施。
《通知》要求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並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願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今年出台的各項留抵退稅政策新增退稅總額達到約1.64萬億元。
同時,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今年新增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規模1萬億元以上。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並將上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范圍。深入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計劃安排30億元資金,支持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對支小支農擔保業務保費給予階段性補貼。
還要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採購工程要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採購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採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按照統一質量標准,將預留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份額由30%以上今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預留項目要給予小微企業評審優惠,增加中小企業合同規模。
在社保繳納方面,《通知》提出,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地區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今年底。
在貨幣金融方面,《通知》鼓勵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貸款及受疫情影響的個人住房與消費貸款等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同時,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繼續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將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即由人民銀行按相關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包括通過延期還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貸款)的2%提供資金支持,更好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指導金融機構和大型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抓緊修訂制度將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由1年縮短至6個月,並加大再貼現支持力度,以供應鏈融資和銀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此外,為保障產業鏈供應鏈穩定,《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並可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延長,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指導地方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費用予以補貼。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行業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規范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價格收費行為,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証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還要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2022年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減免3-6個月租金﹔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規定減免當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並引導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優惠。鼓勵和引導各地區結合自身實際,拿出更多務實管用舉措推動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通知》還提出優化企業復工達產政策。其中,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要建立完善運行保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連續生產運行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重點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及時總結推廣“點對點”運輸、不見面交接、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細化實化服務“白名單”企業措施,推動部省聯動和區域互認,協同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積極引導各地區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其穩定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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