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明確水利基礎設施PPP模式發展重點 完善社會資本投入的合理回報機制
人民網北京6月10日電 (記者王仁宏)據水利部消息,日前,水利部召開推進水利基礎設施PPP模式發展工作部署會議,部署推進水利基礎設施PPP模式發展重點工作。
水利部副部長魏山忠強調,要根據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水利的需求,聚焦國家水網重大工程、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流域防洪工程體系建設、河湖生態保護修復、智慧水利建設等重點領域,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堅持效益導向、分類施策,堅持改革創新、協同推進,堅持規范發展、陽光運行,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進水利基礎設施PPP項目更好更快發展。
據悉,《水利部關於推進水利基礎設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於近日發布。
在合作方式上,《指導意見》針對水利項目公益性強、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投資回報率低的特點,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提出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靈活採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建設—擁有—運營(BOO)、移交—運營—移交(TOT)等模式推進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運營。
其中,對水庫大壩建設等涉及防洪的公益性模塊,事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應以政府為主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對於重點水源和引調水工程,通過向下游水廠等產業鏈延伸、合理確定供水價格等措施,保証社會資本合理收益。
對於河道治理、蓄滯洪區建設、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等防洪治理項目和河湖生態治理保護、水土保持、小水電綠色改造等水生態修復項目,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充分利用水土資源條件,鼓勵通過資產資源匹配、其他收益項目打捆、運行管護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提高政府投資效率和工程管理水平,有效降低工程運行維護成本。
在政策支持方面,《指導意見》指出,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採取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財政貼息、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多種方式,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運營。
同時,推動建立合理回報機制。建立健全有利於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水利工程良好運行、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科學核定定價成本,合理確定盈利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供需雙方協商定價。積極推動供需雙方在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簽訂框架協議,約定意向價格。加快推進用水權改革,支持社會資本通過參與節水供水工程建設運營,轉讓節約的水權獲得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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