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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二十條政策措施全力以赴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2022年06月10日08:39 |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人社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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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寧夏:二十條政策措施全力以赴促進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的決策部署,制定二十條措施,以打攻堅戰的力度,充分釋放政策紅利,積極拓寬就業渠道,全力做好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到企業就業

  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鼓勵中央駐寧企業和區屬國有企業帶頭吸納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條件,擴大招聘規模。對招聘人數不低於上年度的,在重點項目安排、高端人才選拔、人才載體建設、科研項目資助、高級職稱評定、職工技能培訓、評先獎優考核等方面予以傾斜。

  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強化供需對接,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到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民辦機構就業。對吸納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小微企業,可降低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其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佔現有職工比例達到15%的(職工100人以上的降低到8%),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中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青年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招用高校畢業生並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每人每年7800元標准扣減相關稅費。

  支持畢業生等青年到企業就業見習,實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見習計劃,每年募集見習崗位2700個以上。見習期間,各級政府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給予生活補貼,並為其購買額度5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對見習期滿6個月以上,且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相應社會保險補貼。鼓勵企業對見習人員給予崗位補貼和績效獎勵,對吸納見習人員達到一定規模的,按規定給予補貼。

  拓展園區就業空間,加大宣傳力度,指導企業用足用活就業優惠政策。督促企業改善勞動條件,規范用人管理,加強人文關懷,增強就業吸引力。鼓勵工業園區創建“大學生實習就業基地”,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優化人居生活環境,推動校企合作、產教融合,擴大技術技能人才就業空間。2022年全區各工業園區開發供給適合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崗位2萬個以上。

  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新創業

  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積極投身商貿物流、文化旅游、創意創作等第三產業,對畢業2年內初次創業並連續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1年以上的給予12000元補貼(兩次申領最高不超過12000元)。創辦個體工商戶的,自登記當月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14400元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相關稅費。對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合伙創業的,可分別提供最高額度30萬元、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提升創新創業孵化能力,發揮國家及自治區級“雙創”、創業孵化、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眾創空間等載體的引領作用,將其孵化功能、帶動就業成效作為評估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降級、摘牌等動態管理。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供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創業者免費使用,並提供減免房租及辦公設施和水電網絡使用費等“一站式”服務。對畢業5年內創業的大學生,項目不適合入駐創業園區的,可給予最長3年、每年不超過10000元的房租補貼。

  激發畢業生創新創業活力,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各類創新創業活動,對取得自治區及以上比賽前三名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和團隊,分別按大賽獎金額度的30%給予獎勵。對評定為自治區級、地市級、縣(區)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的,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2萬元獎勵。

  鼓勵畢業生等青年多渠道靈活就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借助互聯網平台、人力資源市場等渠道,實現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就業。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並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的,按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到基層就業

  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高校畢業生規模,加強各項政策性崗位招錄工作銜接,充分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和高校畢業生就業需要,力爭當年8月底前公布招錄結果。引導高校畢業生報考縣以下農業、教育、衛生、科技、法律、鄉村振興等政策性崗位,適當放寬報考條件。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按規定享受地方優惠政策。在2022年12月31日前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先上崗、再考証”階段性措施。

  鼓勵畢業生到一線服務,實施“城鄉社區”“學前教師”“鄉村醫生”“司法協理”等基層服務專項計劃,2022年招募2000名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為期2年的城鄉社區服務、學前教育保教、基層醫療衛生、鄉鎮司法協理工作。擴大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規模,2022年在國家及自治區已下達3000個“三支一扶”計劃名額基礎上,再增加1000個名額﹔將“西部計劃”由380名增加到640名。

  縣以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須安排15%的崗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人員。對到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規定提前轉正定級。

  支持畢業生等青年升學入伍,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中型企業新開發科研助理崗位。鼓勵應屆高校畢業生專升本、本升碩,提升學歷層次。鼓勵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參軍入伍並積極參加直招軍士入伍,完成高校定向培養軍士計劃目標。

  開展畢業生就業實習活動,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實習計劃,每年募集開發實習崗位不少於7000個。實習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給予生活補貼,並按規定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工作,加強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信息摸排,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准幫扶,為每人至少提供3個至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鼓勵社會化、市場化就業,對符合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中職(含技工院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2000元。對區內零就業、城鄉低保、脫貧不穩定家庭畢業生及殘疾人畢業生等,通過市場推介、重點推薦、組織協調等方式確保就業,並至少穩定一年以上。對市場化渠道難以就業的,通過公益性崗位兜底安置。2022年在已有3500個城鎮公益性崗位基礎上,再增加1500個城鎮公益性崗位。

  開展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行動,實施好“宏志助航計劃”,完成900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培訓任務。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納入臨時救助范圍。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延期還款、減免利息等措施,延期期間不計復利、不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

  強化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服務

  強化離校前就業指導,各高校要提升就業指導課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指導學生做好職業發展規劃,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就業觀和擇業觀。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求職和職業體驗,組織畢業生參加職業能力測評,提升就業適應性和競爭力。

  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推進公共就業服務進校園,加大公共就業招聘平台與高校招聘平台互聯互通,加快就業崗位信息歸集推送。實施“百日千萬”“千校萬崗”和企業進校園等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健全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系統,方便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強化離校前后信息銜接,持續跟進實名制服務。

  強化職業技能培訓,發揮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功能,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等參與就業服務、職業培訓等工作。將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對取得職業資格証書、職業技能等級証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証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鑒定補貼,其中對零就業、城鄉低保、脫貧不穩定家庭畢業生和殘疾人畢業生等青年,再給予一定生活補貼。

  強化就業權益保障,加強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監管,堅決防止和糾正性別、年齡、學歷等就業歧視,依法打擊“黑職介”、虛假招聘、售賣簡歷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治理付費實習、濫用試用期、拖欠試用期工資等違規行為。

  簡化求職就業手續,從2023年起,取消就業報到証及其功能,實施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高校指導做好信息登記、查詢核驗等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穩妥轉遞檔案、推進體檢結果互認的規定,切實優化畢業生就業服務流程,提升就業便利度。

(責編:曹淼、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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