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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退運可實現“零稅負” 跨境電商潛力有望進一步釋放

人民網記者 車柯蒙
2023年02月03日10:04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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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降低跨境電商企業出口退運成本,積極支持外貿新業態發展,近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運商品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規定,對自本公告印發之日起1年內,在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代碼(1210、9610、9710、9810)項下申報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因滯銷、退貨原因原狀退運進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出口時已征收的出口關稅准予退還﹔出口時已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參照內銷貨物發生退貨有關稅收規定執行。已辦理的出口退稅按現行規定補繳。 

這意味著,因滯銷、退貨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個月內原狀退運進境的部分商品,可實現退運進境“零稅負”。

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商發展迅速,海關總署數據顯示,根據初步測算,2022年我國跨境電商進出口2.11萬億元,增長9.8%。其中,出口1.55萬億元,增長11.7%,進口0.56萬億元,增長4.9%。跨境電商已經成為中國進出口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

業界專家認為,隨著政策紅利逐步落地見效,跨境電商優勢和潛力有望進一步釋放。

據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介紹,從稅收的原理看,為了避免重復征稅,通常在出口環節對於出口商品予以退稅,以保障出口商品抵達目的地之后與東道國的商品課征同樣稅收,即所謂的目的地原則,有利於稅收公平。同理,對於進口商品則需要征收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

“根據《公告》,退運進境電子商務項下的商品稅負可以回歸到出口前狀態,與國內流通商品享受同等稅收待遇。”李旭紅表示,跨境電商是數字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受疫情及國際經濟波動的影響,出口商品有滯銷、退貨的情況發生,新政策可以幫助跨境電商企業減少稅收負擔,暢通國內外的貿易循環,助力穩經濟。

記者了解到,部分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存在滯銷或者退換貨的情況,其中的多數商品被企業在海外以促銷、轉賣或銷毀等方式處理,但仍有少量需退運進境,新政策正是為部分出口退運商品減少稅收負擔。

“看到新政策我們心裡一鬆,這可以為我們出口企業挽回不少退運損失,減輕企業被退運的心理負擔。”浙江萬得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鄭鳳清表示,金義新區稅務部門第一時間告知輔導企業相關政策,幫助企業與海關部門接洽溝通,確保政策紅利更好更快地惠及企業。

有感的還有溫州騏麟雲進出口有限公司,該公司主要出口汽車減振器、電焊機等單價較高的產品,銷售時經常會碰到退換貨、滯銷等情況,導致庫存在海外倉積壓無法處理,貨物長時間的擠壓導致倉儲成本不斷增長,企業最終隻能通過銷售平台進行銷毀處理,還需額外支付銷毀手續費用,造成資源浪費和經濟損失。“新政策的推出,免除了跨境電商貨物退回國內的進口稅,提供了一個新的滯銷商品、退換貨物的處理方案,對於企業來說是一種能夠有效降低經營風險和損失的辦法,極大利好我們跨境電商的經營模式。”該公司業務主管金先生表示。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西財智庫首席經濟學家湯繼強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告》一方面為跨境電商行業減輕稅收負擔,另一方面更反映出國家對於發展跨境電商的堅定信心,為行業相關市場主體注入發展“強心劑”。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體操作上,根據《公告》,企業申請辦理進口免稅等手續時,需按要求提供有關証明材料。對於偷稅、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處理。

(責編:王震、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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