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布實施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配套業務規則


記者7月13日從上海証券交易所獲悉,為落實中國証監會《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上交所於13日發布多項配套業務規則。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就業務規則制定修訂情況答記者問。
上交所本次共發布了新制定的《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7號——預先審閱》《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8號——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等3項業務指引,以及修訂的《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和《証券交易業務指南第6號——証券特殊標識》等2項業務指南。
上交所資料圖
証監會前期發布的意見中明確了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的基本要求,科創成長層指引從業務規則的角度對有關要求加以細化。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科創成長層指引發布實施后,上交所將聚焦科創成長層的定位,突出更好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這個改革重點,把好准入關。
同時,科創成長層指引就科創成長層企業在年度報告、臨時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風險、技術研發風險等作了具體規定,並要求持續督導機構切實履行職責。上交所將嚴格執行規則規定,督促科創成長層企業、持續督導機構誠實守信,圍繞投資者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需,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預先審閱是上交所參照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要求,在企業申報前對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把關的服務。
據介紹,本次面向優質科技型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是充分參考境外市場經驗,進一步提升上交所預溝通服務質效乃至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整體質效的重要創新。
根據預先審閱指引等規定,發行人申請預先審閱時,需要充分說明申請的必要性﹔上交所將嚴格按照規則規定,對發行人的申請進行把關。同時,發行人應參照相關規定,高質量准備和提交預先審閱申請文件,確保真實、准確、完整。
圍繞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交所制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是為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精准識別優質科技型企業的制度機制。指引發布后,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准的新申報企業即可適用。
根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發行人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准申請發行上市的,鼓勵其按照規則規定自主認定、自願披露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的信息。中介機構需要對發行人認定和披露的情況進行審慎核查。(記者劉羽佳、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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