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了解到,很多市民都辦有信用卡。有些人純粹是為了幫朋友完成任務。
銀行職員:完不成“辦卡任務”要扣工資
“我一共有8張信用卡,有的銀行信用卡辦了兩三張。都是幫朋友的忙,好幾個朋友都在銀行工作,說銀行有辦卡任務,完不成就扣工資。”家住陽光假日小區的趙先生說,這種“人情卡”,辦起來很簡單。“銀行的朋友把申請表格給我,我讓同事們填好,再把同事們的身份証復印件及名片轉交給朋友,半個月后,信用卡就申請下來了。”
趙先生在某銀行工作的朋友告訴記者:“商業銀行員工每年都有一定的辦卡任務。”為完成任務,銀行員工有時會選擇在大街上擺攤辦卡,有的員工則委托好朋友“推銷”信用卡。
採訪中,記者在南城步行街、鴻福路、城市風景等街道,均能看到一些推銷信用卡的攤點。“隻要有身份証復印件,或出示身份証原件,讓我們掃描一下就可以了。”業務員向記者介紹,“辦信用卡有禮品送,刷卡送積分,積分又能兌換禮品……”
法院:信用卡糾紛與銀行濫發卡有關
如今,銀行卡被盜刷的情況並不鮮見。
近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個有關“金融借貸案件”的調研報告指出,信用卡糾紛案件,主要存在管轄、定性、送達、審判程序四個方面問題。部分銀行起訴時,籠統要求持卡人歸還本金、利息、復利、滯納金及超限費等合計多少元,持卡人對數額及計算方法提出異議時,銀行方代理人表示該數額由電腦系統自動生成,無法分清本金、利息、滯納金和超限費等費用具體數額。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考慮駁回銀行訴請。
審理另一宗信用卡糾紛案的法官表示,這類糾紛案,與銀行一味追求發卡量,對個人資料審核不嚴有一定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