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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介入铁腕治市 银行间债市成金融扫黑突破口【2】

庞大的国内债券市场,由于缺少有效的政策规范,正在被一个个权力寻租者蛀出巨大的利益黑洞。记者获悉,已有商业银行展开内部自查,主要向交易员问询代理情况、丙类户可疑交易记录、交易记录与同期市场公允价值比较等。
2013年04月22日10:06    来源:中国经营报    手机看新闻

  利益输送链条:代持“服务费”及“手续费利差”

  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比较默许的一种代持方式是付息代持,主要目的是用来避税,指的是付息时,券商或基金可将持有的债券卖出去,付完息再将其买回。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券商、基金的固定收益部门,有一个算一个,几乎百分百存在代持关系,由于缺少严格的法律规治,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代持关系之下利益输送的存在几乎同样显而易见。”

  对于这种利益输送的机制,业内人士李红(化名)表示,“在债券市场上,存在三类账户,甲类账户主要由商业银行持有,乙类账户一般由信用社以及券商、基金等准金融机构持有,丙类账户一般是公司或企业,主要是非金融机构法人。其中,丙类账户不能直接参与债券交易,只能通过甲类账户代理交易结算。”

  “由于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下的甲类账户管理较为规范,至少有操作后台可以监控,所以甲类账户的风险相对较小一些。比较大的风险或利益输送行为存在于乙类账户和丙类账户之中,即乙类账户以放大杠杆头寸和雪藏效益不好看的债券为由头,将部分债券转由丙类账户进行代持。”

  “头寸大小对乙类账户有着重大意义。举例来说,某券商的盘子有100个亿,按照目前政策允许的40%杠杆率,那么它最多可持有140亿的债券额度。有时券商为了应付检查,提供较好的业绩表现,会把一些表现差的债券转出去由他人代持。而更多时候,为了放大头寸,继续买债,也会把部分债券转出去由他人代持,而丙类账户则是最好的选择。”

  显然,丙类账户并不会无偿做这样的事情,这里面就存在一笔不菲的“代持服务费”,而除了“代持服务费”之外,丙类账户通常还可以获得一笔利率价差。

  李红告诉记者,“不要小看这利率价差,也许丙类账户持有时间仅仅一个月或者几天的时间,也是一笔巨额收益,因为债券的额度动辄都是数十亿上百亿的。”

  由此,能够获得“代持服务费”和“利率价差”的丙类账户身份也并不简单,“代持时不用真金白银出钱,短短时间就能轻松获取数百万元甚至千万元收益,可以想见他们与券商的关系。而事实上,不少丙类账户的持有人通常是乙类账户的亲友,中信证券杨辉此番出事点,便是用亲友之名开设的账户。”李红说。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证券监管部门比较默许的一种代持方式是付息代持,主要目的是用来避税,指的是付息时,券商或基金可将持有的债券卖出去,付完息再将其买回。但同时,对于监管部门对于市场上“代持”潜在的利益黑洞问题缺少足够的重视。

  “一般来说,农信社管得比较松,我们可以让他们代持债券,约定时间、约定价格,高卖低买,赚取差价。”某券商债券交易员表示,“据我所知,同事基本都做过。没做过,只能说混得太差了。只要你能拿到券,找到钱,债券代持的利益空间很大。有一些交易员毕业3年,可以全款在北京买两套子,一辆50万元的车。基本没有人查,合规部的人即便要检查,大家也可以把他们糊弄过去。”

  “丙类账户”悬疑:债券风险集散地

  由于交易模式存在隐蔽性,现在市场上丙类账户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交易是通过代持等模式来进行的。

  丙类账户是此次事件的关注焦点。刘升华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数据,“截至2012年9月,我国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含央行票据托管量)为25万亿元,其中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量为24.1万亿元,占96.4%。银行间市场中丙类账户占比较大,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交易活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的债券托管类账户共7899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全部投资者的71%;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为6549个,占债券托管丙类账户的83%,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

  对于丙类账户的特点及其潜在的交易风险,刘升华指出:“为了投资更具有灵活性,规避更多的监管限制,这些(债券市场)资金大多是通过丙类账户来运作,丙类账户的份额、规模及交易频率越来越大。”

  同时,由于交易模式存在隐蔽性,现在市场上丙类账户有相当一部分比例的交易是通过代持等模式来进行的,交易过程和结果在常规的债券交易系统上没有体现,监管部门也难于监控这种情况,由此,对于丙类账户交易因素、背景,以及是否伴随不法行为等,外界不得而知。

  此外,由于资金方面的压力,丙类账户的单批次购入和卖出交易一般是短暂的投机行为,即以较少的资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份额中分得相当大的蛋糕。更多情况下,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操纵几个甚至几十个丙类账户进行关联交易。通过操纵,从名称上看不出直接联系的关联账户,丙类账户对目标债券进行买进和卖出,可以实现混淆交易对手视线、扰乱市场价格等目的。

  正是这些特点存在,刘升华表示:“丙类账户正导致以对敲等为主要交易方式的异常交易不断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市场失灵;交易双方的代持行为屡禁不止,部分金融机构以此逃避监管,丙类账户实现空手套白狼;内幕交易时有发生,往往涉及非法利益输送行为;违约率不断增长,2011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波动剧烈,收益率也瞬息万变,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丙类账户的违约、毁约事件频频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账面公允价值损失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

  事实上,基于“丙类账户”的潜在风险,监管部门曾经有过叫停行为,但是由于从一开始就没有有效监管,丙类账户的存在以及消失也就不在监管之列,2012年下半年,媒体爆出消息,称“央行密召四大银行闭门会议,丙类账户或变身甲类”,此后政策没有下文,但丙类账户之一债券市场的风险却一直存在,甚至如刘升华所说,丙类账户的监管已可以上升到关乎整体监管的成败。

  债市监管:政策缺失成最大弊端

  在不断被强调的金融混业经营之后,金融风险无疑被放大,及时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已经越来越重要。

  对于目前债市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上述接近证监会人士表示:“真正原因是银行间市场点对点交易的重大缺陷。债券交易,按照证监会法规,超过公允价值上下50个BP(0.01%)算作违法犯规,在20~30个BP区间内,由公司自定规则,予以警示。至于价格波动5~10个BP,公允价格看不出来,因为银行间市场实行的是点对点交易,没有连续交易机制,价格都是一对一谈的,外人根本看不出价格是否公允合理。顶不住动辄上亿的交易量,日积月累的利益绝对比权益类交易的老鼠仓大且轻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就表示:“当前债券市场上的代持由于有监管部门的默许,在治理时就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代持关系下的利益输送,是按照民法中的不当得利处理,还是按照刑法中的公司财产侵占或是行贿受贿处理,可能很难标出特别明确的界线。”

  不仅如此,即使将代持关系合法化,如果缺少有效的直接监管,债券市场由于“代持”或“养券”(代持时间较长的),不断被放大的杠杆头寸就会成为引发风险的源泉,一旦支付存在问题,风险就会爆发。”

  上述券商交易员也表示:“代持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要在规定时间买回去。买不回去有两种情况:要么资金链断了;要么市场波动。买回去不合算想违约,导致金融风险。”

  由此,在不断被强调的金融混业经营之后,金融风险无疑被放大,及时出台有效的监管措施(无论是来自于政策法规的,还是来自于更为市场化的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重要。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多部门联手治理债市,调查的案件再多也只是一个个例,对市场在短时间内可以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但调查重点一旦转移,缺少规制的市场,潜规则仍然会盛行,这也就是为什么影子银行一再变种却依然存在的原因。”

  上述人士表示,要治理债市黑洞,监管部门需要铁腕治市。

  对于铁腕治市的有关政策,则可以由有关监管部门实现对债券市场所有交易账户交易行为的直接在线监管,减少监管的中间环节,提高监管的效率效果。公开市场业务,建立统一、有序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对于不遵守在线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账户,给予严格的处罚措施。

  记者 张丽,肖中洁 本报记者朱紫云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编:曹华、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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