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百余美元一吨的“洋垃圾”,通过伪报品名、伪装货物、伪造单证等手段走私入境后,再进行分拣加工,可以产生10倍,甚至更高的利润,同时这些“洋垃圾”也对我国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特大境外垃圾走私系列案进行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有关专家称,严堵“洋垃圾”入境通道,既要加强多重源头把关,也要加大惩处力度。
“洋垃圾”
为何走私猖獗?
近年来,“洋垃圾”走私入境呈高发态势。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转来的线索,2011年底至2012年3月,仅南京海关就先后查获5起伪报品名走私进口国外城市垃圾案,共涉及进口城市垃圾40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进口“洋垃圾”为何如此猖獗?海关办案人员介绍说,究其原因在于巨大的利益驱动。记者了解到,“洋垃圾”主要指境外未经分类分拣的城市生活垃圾,其中有大量废纸、塑料、金属等。这些垃圾经过分拣后分别出售,会产生暴利。
海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国外供货商不赚垃圾本身的钱,而是赚取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置补贴。对于国内走私商而言,出售一吨“洋垃圾”,可以赚取高达10倍的利润。同时,分拣人力成本低,也是这些企业赚取暴利的另一要素。
这些“洋垃圾”中同样会有不可利用的垃圾,据了解,这部分约占总量8%左右,即使交给有处理资质企业,也只需要每吨60元人民币左右的费用。
“洋垃圾”
入境有何危害?
据南京海关介绍,并非所有的废物都禁止进口,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事实上,我国每年都会从国外进口大量的废物,并从这些可再生的废物中获取资源,既环保又经济。
但是,废物也并非全都是“宝”。以废纸为例,在我国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杂质含量不超过1.5%的废纸,像(废碎)瓦楞纸、纸板以及废报纸、杂志等都是允许进口的,而像(废碎)墙纸、涂蜡纸、复写纸等杂质含量高、利用率低、回收成本高、环境污染危害大的废纸则被禁止入境。城市生活垃圾更是在禁止进境之列。不少违法企业正是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将禁止进境的城市生活垃圾伪报成允许进口的“废旧报纸”非法走私进境。
尤其可怕的是,未经分拣的走私“洋垃圾”往往“五毒俱全”。据南京海关介绍,在查获某批“洋垃圾”的第二天,现场参与查验、直接与这批货物“亲密接触”的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陆续出现了严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的症状。而且,这些垃圾中的塑料往往具有较大毒性,流入企业再生产很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而且,一些走私者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垃圾“一丢了之”或者简单处理掉,往往也对我国环境造成极大污染,张家港海关将在扣“洋垃圾”作为证据封存,尽管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这些垃圾还是在过去一年里造成了环境污染。
如何打击
“洋垃圾”走私?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如果一件“洋垃圾”想走私到境内,要经过重重关卡,经过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相关机构、出口国海关、中国海关等多道关口的查验,关口不可谓不多,但走私方依靠狡猾的手法而“瞒天过海”。
走私企业首先要骗取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相关机构出具的《运往中国的废物原料装船前检验证书》(简称“CCIC”证书)。据调查,违法企业有的通过出口商自检资质,修改拍摄照片方法骗领;有的通过伪造提单,异地骗领。
海关缉私人员告诉记者,伪报品名、伪装货物、伪造单证是进口“洋垃圾”的主要招数,装箱时在集装箱门口排放质量较好的废纸,中间商、境内收货人在申领“CCIC”证书、出口报关、海运提单、进口报检报关等各环节,均要将城市垃圾按照集装箱门口排放废纸的品名进行伪报,此外还需要做真假合同等。
而随着“洋垃圾”走私日益猖獗,办案人员发现走私主体基本都是贸易公司,并在港口附近建有简易的垃圾分拣厂,以图获取最大利润。
海关缉私人员、法院办案人员指出,在源头上把好执法关、加大执法强度至关重要。目前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亟须解决,如“CCIC”证书较易获得的问题;海关检测量过大,如何通过更有效的技术手段提高检测效率和精准度等。此外,对于走私“洋垃圾”的涉案企业和涉案人,也要在刑罚上加大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