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定期寿险 总保额可与房价相当--财经--人民网
人民网>>财经>>理财频道>>滚动

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定期寿险 总保额可与房价相当

2013年01月30日09:14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年来,低保费、高保障的定期寿险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即行终止,保险公司无给付义务,也不退还保险费。目前,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有10年、15年、20年、30年或保到50岁、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多项选择。

  保险顾问指出,定期寿险比较适合以下四类人群。

  第一,对于那些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来讲,消费型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第二,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平下降。在当今信誉发展时代,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和办实业的一种信誉的保证;

  第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型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

  第四,定期寿险较适合那些有房贷要还的人群。特别是人到中年,因为疾病身故的也越来越常见。

  考虑到这样的风险因素,在意外保障之后,可为自己购买保额与房贷额相匹配的寿险。购买定期寿险也是很好的选择,建议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 (滨海时报)

(来源:广州日报)


相关专题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