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够实现集中化、阳光化管理,能够融合政府的监管与市场的自我管理,养老金入市的风险就完全可控
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结束征求意见,养老金入市又前进一步。有媒体统计,除先期开展试点的广东、山东外,截至2014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1000亿元的江苏、浙江等省市,也有望成为首批养老金正式入市的省份。
酝酿养老金入市,目的在于盘活结余资金,增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弥补可能出现的支付缺口。过去基于安全考量,结余养老金多数存于银行或购买国债,收益率偏低,导致养老金长期处于贬值风险中。将部分养老金投入市场,实际上是引入了市场配置工具,这有助于通过市场之手提高养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强化市场的价值投资理念。这意味着养老金管理模式的巨大突破。
不过,对于养老金入市不能只有收益预期而没有风险预期。一方面,在目前的管理模式下,地方养老金的统筹度偏低,透明度不够,如何将分散的养老金归集于省级和国家级的委托投资账户,让养老金从沉睡状态中醒过来,让阳光照射到黑洞中,是一大考验。另一方面,养老金入市,在提升了投资收益的同时,投资安全性则有可能下降。市场的起起落落,必然导致入市养老金的市值随之起伏。如何维持养老金的投资安全也是一大考验。
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金入市包含了能否保证收益率、能否发挥集合效应、能否在阳光下运行这三重风险。
化解多重风险,显然不能靠单兵突进式的风险管理手段,必须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正因此,更需以养老金入市为契机,撬动养老金管理制度的整体改革。
首先,必须打破小的利益格局,尽快提高养老金管理的统筹度。变分散管理为统筹管理,这既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人口流动趋势,还有利于协调各地养老金多寡不一的局面。提高统筹度的过程,也是查实各地养老金财务状况和记账利率的过程,这有助于为养老金管理注入阳光并发挥集合效应。
其次,科学划定入市养老金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除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高风险产品外,入市养老金与回报周期长但回报稳定的国家重点发展项目应结合起来,这既有助于形成安全投资组合,也有助于提高入市养老金与宏观经济导向的配合作用。
第三,用市场化手段控制养老金投资风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投资管理机构和受托机构需分别按当期管理费的20%和年度净收益的1%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专项兜底资金应交由第三方管理,同时应按照市场规则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以此形成强约束力,避免风险扩散。
余额超过3.5万亿元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被称作百姓的“保命钱”。管理好这笔“保命钱”,当然需要稳妥行事。而去除积弊的全面改革就是最大的稳妥。只要能够实现集中化、阳光化管理,能够融合政府的监管与市场的自我管理,养老金入市的风险就完全可控,从而发挥其造福民生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