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确定了2013年经济体制改革九大重点,主要包括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城镇化、现代农业、科技等领域和环节。会议决定今年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推进人的城镇化,研究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可见,推进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
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较快,但“市民化”速度相对较慢,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群体中,仍有2.6亿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出现了农民工“半城镇化”现象,即“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大量的农民工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的转变。新型城镇化必须纠偏农村人口“被市民化”的现象,必须解决好“农民”变“市民”的问题。
目前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尚存三大困难:一是数量大。现在有近2.6亿农民工,未来还有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要进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中国将有近5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这是一个面广量大的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成本高。市民化是一项高成本的改革,农民工要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需要大量公共投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要实现近5亿农民的市民化,至少需要40万亿至50万亿元的成本。三是就业机会少。农民工市民化的坚实基础是要有就业机会,而因为户籍、学历、技能等方面的限制,为农民工提供的稳定就业机会很少。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核心是要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这就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等诸多方面改革。
要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目前,各地政府按户籍人口来提供公共服务,农村和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别巨大。有专家测算,我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户籍制度改革要分类指导,因城而异。各地当前普遍采用了逐步放开户籍,比如积分制等方式,渐进地使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城市户口。
要稳妥推动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民转移。通过“确权颁证”,建立、发展农村土地流转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经营,使土地流转收益成为农民进城从业、安家的资本。同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城镇化建设,将农村土地流转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解决农民就业等结合起来,改进和完善村庄规划,使留在当地的农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要全面推动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努力使城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加快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就学条件,降低入学门槛,尽快制定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政策等。构建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特点的医疗、住房及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农村进城者实现安居乐业的“市民梦”不会遥远。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