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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国电集团未获核准即开工建设21个项目

2013年05月10日14:42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10日电 (张文婷)今日,审计署发布2013年第4号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公告指出,国电集团在会计核算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1个项目,已完成投资299.62亿元。2011年,所属11家煤矿超过核定产量或在“五证一照”不全的情况下开采煤炭3399.6万吨。

公告原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2年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2011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国电集团成立于2002年12月,注册资本120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二级子公司42家,是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电力集团,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据国电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资产总额6634.07亿元,负债总额5568.5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65.48亿元,当年营业收入2088.6亿元,利润总额60.89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国电集团总部及所属16家企业,涉及资产量占国电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国电集团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坚持发展壮大电力主业,重大经济决策总体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8至2011年,国电集团及17家所属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合并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事项抵销不充分等问题,4年间合计多计资产0.67亿元、多计负债2.53亿元、少计利润1.63亿元,其中2011年多计利润6.22亿元。

2.2011年,所属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以支付煤炭代销手续费的方式向所属上市公司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转移利润0.65亿元;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平庄能源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将1.7亿元的应收账款拨至平庄煤业挂账;平庄煤业在安全管理费用中列支与安全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大型设备购置工程款1亿元。

3.2008年至2011年,所属13家公司发放的4617.79万元奖金未纳入工资总额;所属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的4家下属企业超范围发放技术奖1362.20万元。

4.截至2012年5月,所属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在已向其他股东兑现分红的情况下,一直未向控股股东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电力)兑现其应得的2010年度分红1532.32万元。

5.至2011年,所属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仍未按规定将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3035万元转增国有资本。

(二)执行国家政策存在的问题。

1. 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尚有17台、总容量为57.4万千瓦的小机组未按计划期限关停。

2. 2010年12月,所属国电都匀发电有限公司开工建设120万千瓦级新建机组,但其中替代的40万千瓦应关停机组尚未按要求关停。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在未获核准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1个项目,已完成投资299.62亿元。

2. 截至2011年底,所属18家公司在尚未取得用地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36个项目占用土地14.48万亩,另外,所属伊春龙源雄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超面积占用林地894.9亩,所属国电宁夏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太阳能)多晶硅项目的201.26亩建设用地闲置3年以上。

3. 截至2011年底,因前期论证不充分,所属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科环)2009年投资6.25亿元成立的2家生物发电厂累计亏损0.81亿元。

4. 2009年,所属长源电力河南煤业在收购两个煤矿时,对被收购企业提供的虚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收购价款约0.12亿元,且收购后两个煤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4.86亿元投资面临损失风险。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电集团管理层次较多,有5家所属企业存在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在同一地区业务范围重叠等问题,影响管理效率。

2.2011年,所属11家煤矿超过核定产量或在“五证一照”不全的情况下开采煤炭3399.6万吨。

3.2009至2011年,所属5家企业13个收购项目存在收购价远高于评估价、在国电集团批复前先签订转让协议等问题,涉及金额21.74亿元。

4.2011年,所属国电燃料未经国电集团审批,将2.58亿元借给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5. 2008年至2011年,所属宁夏太阳能有45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涉及金额3.04亿元。

6. 2010年至2012年,所属龙源电力伊春兴安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风电项目名义投资1.08亿元建设培训中心,并将投资分摊列入2个风电项目概算;2011年,所属国电科环使用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9.51亿元购置了办公楼。

7. 截至2011年底,国电集团未按规定下拨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9900万元。

8. 截至2011年底,所属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下属1家职工持股企业仍在参股经营水电开发业务,且14名中层管理人员持有38.59万元的股权;2011年,所属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挤占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资金538.53万元为职工持股企业建设办公楼和装修酒店。

9.国电集团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规划起步较晚、风电生产实时监控系统实施效果不佳、相同类型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

此外,审计还发现国电集团所属平庄煤业2009年收购的爱民温都煤矿已暂停矿井建设,该项目2.96亿元的资本金及借款存在回收风险。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国电集团予以整改。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由国电集团在相关媒体上公告。

(责编:张文婷、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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