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聂丛笑)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一些中小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金额41.3亿元。
枢纽工程建设中,有251项中小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13.39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逐项进行了自查,加强了中小项目招投标管理,通过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公司各级监察部门的招标监督职责,完善了中小项目招标评标监督管理。
输变电工程建设中,有114项应公开招标的合同采取邀请招标等形式,涉及金额14.37亿元;14个标段被11家施工单位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2.27亿元。对此,国家电网公司在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严肃处理了违规邀请招标相关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清查处理了违规转分包行为,并修订完善了《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
移民资金管理中,有217个工程项目和科研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金额9.82亿元;161个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1.45亿元。对此,三峡办和重庆市、湖北省移民管理机构对其中12家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制定或修订了16项招投标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