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9日电(记者王原、郑钧天)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7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包括发行节奏由市场调节,高管减持将与发行价挂钩,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引入券商自主配售,加大执法力度,抑制炒新等内容。业内人士解读认为,新股发行机制正朝着市场化改革方向迈开大步伐,而后续政策细则也需要进一步跟进。
发行时点、价格交由市场调节
7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包含了诸多令业内人士关注的亮点。
“我认为这次改革意见中最大亮点在于把发行节奏交还给市场。”上海某基金公司基金经理表示,放开新股发行节奏,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
这意味着证监会今后不再干预新股发行节奏。已过会的数十家企业将会集体领到批文,很可能集中批量上市。
针对A股上市套现圈钱的“顽疾”,征求意见稿的做法也可谓直指要害,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定价过高,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破发的,上述人员要延长持股锁定期。显示出监管层对减持行为的约束明显加强,未来高管减持也将与发行价挂钩。
某券商保荐人认为:“监管层意在压低发行价,让lPO推动指数上行,就是说千方百计也要把lPO发行价弄下来,这样二级市场指数就容易涨了。”
发行价也向着市场化路径改革。方案指出,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定价和网下配售,有效报价的机构和个人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本次改革后监管部门将不再规定具体的定价方式和程序,由市场各方自主博弈、自主定价、自担后果。引入个人投资者力量,可以进一步加大新股定价约束,同时也是对个人投资者定价能力的考验。值得注意的是,改革方案取消了原来对定价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25%需要履行相关事项的规定,更加强调信息披露,这也是减少行政干预的重要举措。
抑制“炒新”“炒小” 重惩造假“变脸”
此外申请材料涉嫌造假保荐机构将受重罚、改变上市首日停牌机制抑制“炒新”等举措被认为是加强监管的“组合拳”。
方案中指出,发行人申请材料中记载的信息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的,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
“毕竟市场需要的上市企业必须是好企业,”好买基金研究中心总监曾令华表示,而不是像万福生科这类造假变脸,对投资者带来伤害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