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张意轩)工业和信息化部29日向8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第二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
获得第二批试点批文的企业有: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蜗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期集团有限公司、长江时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远特(北京)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据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刘菊花)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表示,理论上,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
据了解,工信部对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民营企业数量没有限制,试点受理申请将截止到2014年7月。工信部将根据企业实际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查,只要是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获得试点资格。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30日 09 版)
延伸阅读:
(责编:李卓、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