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在京签署深化关检协作共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了两部门在8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2014年内全面推行到全国所有直属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所有通关现场、所有依法需要报关报检的货物和物品。二是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三是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保持有关改革措施的协调联动。四是开展口岸查验、检验检疫和监管合作。五是共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健康发展。六是加强打击走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和查处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合作。七是支持口岸建设和发展等其他合作事项。八是双方加强合作备忘录的贯彻落实。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4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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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千原雪、乔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