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多方面服务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 (记者刘沛然、王震)“6月12日,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推出了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在今天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介绍道,推出这16条目的就是为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海关贡献。
据悉,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将主要从四方面服务外贸企业发展。
在畅通进出口物流方面,海关总署着眼于效率提升,推出了包括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联动接卸”等便利化措施的试点范围,保障属地查检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的畅通运行,优化高新技术设备监管查验流程,加快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加快进口水泥等大宗资源商品检验放行等措施。旨在持续提升跨境物流的效率。
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海关总署继续组织开展年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同时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口岸开展“智慧口岸”建设试点。另外,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服务自由贸易协定更好发挥效能,进一步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在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外贸企业服务的相关内容。经过调研,海关总署针对企业最为关注的降成本、增便利诉求,在16条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措施。比如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推动AEO企业在境内外享受通关便利。同时,海关总署还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提供容错、纠错守法便利的通道。同时,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应对不合理的贸易壁垒,强化自主品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帮助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等。
在服务外贸创新发展方面,海关总署首先是继续大力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有序开展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综合改革。同时,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不断完善政策和拓展功能,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开放高地作用。并且还出台了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支持保税维修新业态持续发展等相关措施,激发贸易新动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关对16条因地制宜出台细化配套举措,加强落实情况反馈,增强政策措施的协同性。同时,巩固深化“海关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深入企业送政策、听意见、解难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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