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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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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机电举债也要分红 重要业务被淡化

 

    欠债也要分红似乎成为众多企业IPO前的“潜规则”。该规矩虽未被监管部门明令禁止,却令投资者很反感,应流机电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2010年公司现金分红8000万元,占当年可分配利润的84.16%,本次分红,杜应流等190人分别在中国境内设立霍山应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霍山衡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持股公司共分得现金4420万元。

  应流机电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现金流量较好,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由于市场需求旺盛,为增强公司发展后劲,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加大了扩充产能和延伸产业链等固定资产投资,2009年公司未对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实施现金分红,2010年才大比例分红。

  不过,应流机电的财务情况似乎并不像其描述得那样好。公司在风险提示一栏中明确指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78.91%、75.19%和68.81%。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金额较高,流动比率分别为0.72、0.72、0.86,速动比率分别为0.58、0.53、0.62,虽然一直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且呈上升趋势,但公司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上述分析人士称,一些公司在上市前大举现金分红的举措可以理解。一方面如果多年未分红,股东对现金分红高度饥渴;另一方面,IPO过会后马上可以圈到钱,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马上可以解决,即便举债分红,问题也不大。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与上市前大比例分红的慷慨相比,不少企业上市后则非常吝啬,分红比例大不如前,这种不尊重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行为应该引起关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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