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原平安证券工作人员薛荣年、曾年生、崔岭三人的行政处罚尚未正式出炉,6月13日上午,一度推迟的行政复议听证会在京举行。江平、应松年等五位知名法学专家对案件进行了论证,提出三点法律意见,呼吁肖主席“手下留情”,呼吁证监会不要处罚“过度”。(6月15日《北京青年报》)
此事件源于5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消息:由于平安证券在保荐万福生科上市的过程中,没有对财务数据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且存在协同虚假登记的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平安证券保荐收入2555万元,并处两倍罚款,暂停三个月的保荐资格;给两位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其保荐代表人和证券从业资格,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而这次处罚,也成为了自2004年保荐制度出台以来,对保荐机构开出的最严厉罚单。
这个处罚重吗?愚以为,不但不重,还有轻罚的嫌疑。
当前,股市里的造假行为层出不穷,之前绿大地上市之前虚增收入2.96亿元,而万福生科累计三年虚增收入7.4亿;同样由薛荣年领导下的平安证券保荐的胜景山河,发行前半小时涉嫌造假被暂缓上市;2010年苏州恒久欺诈发行被撤销上市;远的例如2004年江苏三友欺诈发行遭到公开谴责。
回顾以往每一次事件,证监会基本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高举轻落,全国股民失望至极,而受伤股民们的损失,会有谁来承担呢?
笔者不炒股,但我知道,一些想通过欺诈上市的公司,就如同骗子,保荐机构充当的角色,其实就是在帮助骗子证明,他们不是骗子,说好听点保荐机构是中间人,不过如果从刑法的角度来看,他们就是同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是万福生科董事长及财务总监,那么同伙呢?如此看来,薛荣年们所受处罚还严重吗?
事实上,从技术层面来看,薛荣年带领下的平安原投行业务模式也屡遭诟病,出于对规模、排名的偏好而对风险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平安证券承做的新股上市项目虽然很多,但项目的业绩变脸率也很高。胜景山河出事只是其中一例,而万福生科只更是必然。
万福生科也成为一个反面标杆,此事件让上市公司臭名昭著,董事长身陷囹圄,保荐机构差点丢了饭碗,还催生出3亿元的投资者赔偿基金。被媒体冠以“狼性发展”的英雄主义情结的薛荣年们没有责任吗?
据报道,薛荣年团队的流程对业务风险控制不够,求效率不求质量,大干快上的节奏,像流水线似的,不少项目在预申报阶段即被打回。其所反映的就是公司内部控制不力、过于追求利润而忽视风险的严重问题。
其实对于券商来说,仅仅是暂停保荐资格和罚款并不会对这些机构带来实质性的惩戒,其他地区对造假丑闻的处罚值得借鉴,2009年12月24日上市的洪良国际由于造假,在2010年3月30日被香港证监会停牌,并且直接冻结了上市所募集的资金9.974亿港元,最终的处罚结果就是勒令这家上市公司以10.3亿元的资金回购它发行在外的所有股票,对于中介机构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直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
如果说处罚严重,那么,平安证券、中磊会计所你们会受到什么样的连带处罚呢?是否也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呢?证监会是否会让万福生科直接退市呢?
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当保荐代表拿着大额保荐金的时候,他们可曾想到广大股民,当他们年薪3000万元的时候,他们可曾说要手下留情,少拿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