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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名利场之建言献策篇——专家评论

2013年06月21日16:35    来源:人民网-股票频道综合    手机看新闻

6月21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结束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业界的广泛讨论,人民网股票将较有代表性的专家评论整理如下。

皮海洲:目前显然不是重启IPO的有利时机。大盘徘徊在2200点之下,基本处于今年的最低位置,意味着今年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大多处于亏损状态。在目前位置重启IPO,只能进一步加剧股市失血,让股市更加低迷。更重要的是,A股市场当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IPO制度体系,现在重启IPO只能是一种“带病”重启。因此,IPO重启还需慎重。

董登新:应该尽快重启IPO。虽然重启IPO可能会对投资者带来心理上的短期冲击,但不会改变市场基本走势,这是经过历史多次证明的。由于A股投资者偏好打新、炒新,尤其是中小板与创业板IPO,更能满足投资者对高成长股及小股本的偏好。重启IPO,不仅可以给股市带来新的投资机会及炒作人气,而且还能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实业兴邦。

田渭东:其实,IPO重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虚假包装上市对市场造成的伤害。如果企业业绩一般,那么市场会给出相应的估值,就如同萝卜和人参,虽然价格差异巨大,但分别都有市场。但如果出现萝卜包装成为人参的情况出现,那就造成了市场估值虚增,进而在伪装撕破后带来市场的恐慌性下跌。

苏渝:本次IPO重启最大的缺陷是没有将优先股制度与新股发行同步进行。目前的新股改革主要局限在解决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而没有触动导致长期熊市的股权弊端,一股独大,没完没了的新的大小非减持。也就是说,现在的一个新股上市,就意味着三年内还连带三只新股上市。这就是市场恐惧新股扩容之所在,新增机构资金是绝不敢轻易入市的,更不要说养老基金等长线资金入市。为了解决这个股市顽疾,此前,证监会曾放言将推出优先股制度。然而,遗憾的是,在优先股制度尚未成型的情况下,证监会却率先推出了新股发行改革征求意见稿,将二者进行了彻底分离,令市场十分失望。

叶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往正确的路上走了一大步,但新股发行中的一、二级差价无法得到改变,一级市场的获益方不会因为某几个强势的个人投资者参与定价就改变利益格局。长期以来,新股发行一级市场成为肥肉市场,而二级市场成为接盘市场,普通投资者不得不以打新股的方式,分得一点残羹剩饭。

桂浩明:新规在限制高价发行,打击业绩变脸以及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都较过去有了相应的进步。虽然不能说执行了新规,上市公司质量就会有足够的保证,但“圈钱”现象会大为收敛则是可以预期的。从这个层面来说,IPO新规的利好作用会逐渐得到体现。

曹中铭:征求意见稿中强调要“强化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囿于现行《证券法》的缺陷,针对新股发行中包装粉饰、造假上市频现的事实,为避免更多“绿大地”、“万福生科”们混进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让所有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像万福生科一样欺诈发行上市被调查属实,由发行人以不低于发行价格回购所有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并实施退市,与此同时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果发行人拒不执行,所有大小非的股份永久锁定不允许流通,同时也禁止该企业实施任何资产重组与被其他企业“借壳”上市。此外,对这类上市公司所有重特大事项均实施分类表决制度。

(责编:田原、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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