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25日发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规定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80%,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100%。
其中,《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架构、授权体系、相关职责、基本程序等。规范自3月1日起施行。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则规定,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80%,在2015年6月30日前达到100%。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应不低于100%,以确保证券公司具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证券公司的净稳定资金率应不低于100%,以确保证券公司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蔡宗琦)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