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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2012年公共財政預算事項列報不規范

2013年06月27日16:05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聶叢笑)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下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公共財政預算管理存在有些事項列報不規范、年初部分預算仍未落實到項目和單位等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有些事項列報不規范。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時,未報告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運營收入等5.95億元。財政部在執行全國人大批准的預算中,下劃本級支出129.08億元,上劃轉移支付177.83億元。

年初部分預算仍未落實到項目和單位。據實結算項目中,科技重大專項預算146.46億元僅列示了總數﹔批復的部門預算中,有118.92億元是14個部門的43個“打捆”項目預算﹔在部門申報的預算之外,財政部還批復暫列發展改革委和能源局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2.5億元。

部分投資安排給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發展改革委向不屬於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糧食現代物流專項范圍的14個項目下達投資5200萬元,向虛構申報材料或不符合條件的6個項目下達投資2420萬元,還超出年度計劃或補助申請向58個項目下達投資9.77億元。

有的項目多頭安排投資、資金分配過於分散。2012年,發展改革委的兩個司在4個專項中對12個鋰離子正極材料項目都安排了投資共計9954萬元,最低的僅300萬元。同時,將12億元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投資切塊下達給各地的544個項目,平均每個項目220萬元,中央投資在地區項目總投資中的佔比最低僅1.3%,難以起到引導作用。

未按程序下達投資計劃159.64億元。其中:14個專項的發展規劃、具體補助范圍或工作方案尚未確定,33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用地手續、概算調整或資金申請等尚未批復。

部分預算和投資計劃下達滯后。在追加的部門預算中有739.02億元(佔51%)、投資計劃中有112.37億元(佔2%)未按要求於9月30日前下達﹔轉移支付預算中有10 900.7億元(佔27%)未按要求在全國人大批准后90日內下達。上述情況影響預算執行進度,抽查中央投資安排的12個項目,至2013年3月底有19.37億元(佔55%)未使用,其中3個項目尚未開工。

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較多,影響稅收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至2012年底,已批准並正在執行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有16種,涉及各主要稅種﹔還有70多個地區以“改革實驗示范區”等名義申請區域性稅收優惠等待審批。

(責編:聶叢笑、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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