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劉然)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下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劉家義表示,2012年,審計署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圍繞黨和國家工作中心,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大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從審計情況看,各部門各地區認真執行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努力推進各方面工作,保持了經濟社會的平穩較快發展,完成了全國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預算任務。
審計報告顯示,中央公共財政收入年初預算為55 920億元,預算執行報告數為56 132.42億元,決算草案報告數為56 175.23億元,加上年初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2700億元,使用的收入總量為58 875.23億元﹔中央公共財政支出年初預算為64 120億元,預算執行報告數為64 148.27億元,決算草案報告數為64 126.31億元,加上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48.92億元,支出總量為64 375.23億元﹔中央公共財政赤字為5500億元,與預算持平﹔年末中央財政國債余額為77 565.7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年度預算限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