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7日電(李棟)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下午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關於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指出,部門決算草案部分內容編報不准確。
報告顯示,審計部門決算草案編報情況發現,由於賬務處理或報表填列不合規,42個部門的決算草案部分內容不夠准確,涉及金額合計40.74億元,佔審計資金總量的1.44%。
此外,對中央預算單位是否實行部門預算管理還缺乏具體標准,2012年實行部門預算管理的166個中央一級預算單位中,有11家單位中央財政沒有安排基本支出﹔在不實行部門預算管理的單位中,卻有11家單位獲得財政安排的基本支出31.14億元。
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已整改9.25億元,並完善了計劃、審批和經費管理等辦法。
(責編:李棟、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