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日電 (記者王珂)記者日前從國家工商總局舉行的網絡市場促銷行為行政指導約談會上了解到:今年“雙11”網絡購物促銷活動期間,工商總局將嚴查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制定不公平格式條款、虛假信用評價等四類違法行為。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表示,網絡經營者必須在網站顯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則,不得對商品和服務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電商企業要如實統計促銷活動的成交量、成交額,不得為促銷實施者虛構交易或提供虛假用戶評價。
她表示,電商企業要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運行,制定促銷活動物流配送應急預案。在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同時,加強售后服務隊伍管理,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商標權利人投訴,將“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在經營活動中予以認真落實。
《 人民日報 》( 2014年11月02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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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白宇、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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