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錄取新人, 社區開具 “人品証明” 做人流手術, 需要証明 “自願的” 醫保報銷, 証明“自己 扭傷腳脖子” 去銀行換殘幣的, 開“非故意燒毀 錢幣”証明
好不容易証明“你媽是你媽”,問題又來了
廣東打工夫婦的人口信息上莫名“多個兒子”
為了給6歲女兒辦理上學手續、打預防針,在廣東江門打工的方先生、肖小姐夫婦去現居地江門市新會區辦理居住証明,結果意外發現,計生的人口信息系統上自己多了一個“莫須有”的兒子。為了給女兒打預防針、辦上學手續,他們需要証明這個兒子不是自己的,夫婦倆奔波20多天,直到12日,這個事情還沒得到解決。
“我女兒只是打個預防針,上個學,為什麼這麼難?”12日,肖小姐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和丈夫的離奇遭遇,盼望有關部門能解決這個難題。
女兒入學需開証明
“我老公是廣東茂名的,我是江西贛州的,我們兩個2007年在廣東打工認識,並在2009年生育了1個女兒,然后拿了結婚証,至今還沒有生第二個小孩。”肖小姐今年28歲,丈夫方先生今年30歲,女兒6歲,今年下半年准備上小學。
肖小姐說,由於夫妻倆長期在珠三角打工,她的戶口還在江西老家,沒有隨夫遷入廣東,但女兒的戶口已經落在丈夫方先生廣東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鎮老家。
因為要給女兒辦理上學的手續,肖小姐、方先生才發現居然多了一個連自己都不認識的“兒子”。
“我們夫婦在江門做生意,所以女兒也在這邊讀書,讀小學報名需要到本地醫院開打預防針的登記表。”4月21日上午,肖小姐帶女兒去了新會區的醫院打預防針,但醫生告訴她,由於他們一家不是本地戶口,第一次打預防針要去現居住地的居委會或社區開居住証明。
4月21日下午,肖小姐和丈夫帶上身份証、戶口簿等資料,到租住地的社區居委會開居住証明。
“居委會工作人員問我們有幾個小孩,我們說有一個女兒,工作人員打開電腦登錄廣東省的人口登記信息系統,輸入我的身份証號后,告訴我‘這裡登記的你們有兩個小孩’,與戶口簿資料信息不符,開不了居住証明。”肖小姐說。
計生系統裡多出一個兒子
“怎麼會突然多了一個兒子?”肖小姐和丈夫方先生都覺得奇怪。
“會不會是親友把小孩落到我丈夫戶口上?我們打電話回去問,都說沒有這回事,再說了,就算要落戶,也會事先和我們說啊。”無奈之下,4月22日上午,肖小姐和丈夫一起回到廣東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鎮老家。
4月23日上午,肖小姐和丈夫去了石鼓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查了,說我丈夫的戶口沒搞錯,隻有一個女兒,沒有多出來的那個‘兒子’的信息,叫我們去找計生辦處理。”肖小姐夫婦又立即趕到石鼓鎮計生辦,結果如同江門市新會區居住地居委會查詢的一樣,工作人員查詢后說“這裡登記的你們有兩個小孩,一兒一女”。
記者了解到,肖小姐現居地居委會和丈夫方先生戶籍地計生辦工作人員查詢到的資料顯示,他們除了有一個6歲女兒外,還有一個“生於2010年5月10日”的兒子“方×明”。
“我們說是不是以前計生工作人員登記流動人口信息的時候,把我們的情況搞錯了,我們確實沒有兒子,也不認識這個‘方×明’。”肖小姐反復向計生辦工作人員解釋。
跑了多個部門沒結果
如何証明這個5歲的“方×明”不是自己的兒子?在石鼓鎮計生辦工作人員建議下,肖小姐和丈夫到石鼓鎮甘竹村委會開了一個“隻生育一個女孩”的証明。
“我們把村委會的証明送到石鼓鎮計生辦,工作人員叫我們回去等通知,后來又打電話說要我找江西贛州老家的計生辦開一個‘隻生育一個女兒’的証明,才能消除這個兒子的記錄。”4月23日,肖小姐趕忙打電話回江西贛州老家,找親人幫忙問當地計生辦能否開這個証明。
4月24日,肖小姐接到回信。“老家的計生辦說不能開,理由是‘不清楚我們生了幾個小孩,開這種証明沒辦法負這個責任’。”
“我聽到這個消息,眼淚再也忍不住。我女兒只是打個預防針,上個學,為什麼這麼難?”直到12日,肖小姐和丈夫為証明“方×明”不是自己的兒子已經累得心力交瘁,但他們還得繼續努力奔波。
石鼓鎮:需女方老家証明
12日,記者又電話聯系上石鼓鎮計生辦相關負責人士。“他們之前來過這裡,說女兒要打預防針,我們考慮到他們的急需,也詢問過村委會,就暫時消除了記錄,要求他們去江西贛州老家開一個証明,他們說開好了,但到現在他們還沒拿過來,所以我們又恢復了記錄。”工作人員姚小姐說。
4月24日,石鼓鎮計生辦暫時消除了方×明的記錄,肖小姐辦理了居住証明,女兒打了預防針,但因為無法讓老家計生辦開“隻生育一孩”的証明,5月1日假期結束后,石鼓鎮計生辦又恢復了記錄。肖小姐又不能給女兒辦理入學証明。
有肖小姐夫婦的保証書、村委會和派出所的証明,也不能証明肖小姐夫婦隻生育一孩?“假如他們在外省生育了呢?所以要江西那邊開証明。”姚小姐解釋。但肖小姐說:“方×明’是錄入廣東人口信息系統的,怎麼要求江西開証明?”
誰讓他們“多”了一個兒子?
究竟是誰把“方×明”錄入到方先生戶口上的?姚小姐說“這個沒法查清楚”。
“我們給石鼓鎮計生辦提供了七八個証,他們說我的上環証是2011年的,剛好錯開了2010年生孩子的時間,有一份2010年6月中山的流動人口查孕証,但又剛好錯過了那個5月,那個小孩就這樣登記得剛剛好,讓人崩潰。”肖小姐說。 據《南方都市報》
還是“証明”
浙江一市民跑8次殯儀館
拿不到“我媽被火化”証明
浙江諸暨一市民近日發帖稱,為了補辦一張火化收據証明她母親被火化,他在4年間跑了8趟殯儀館未能成功。
“我媽去世4年多了,諸暨公安戶政已經在戶口本上明明白白寫著注銷戶口証明我媽已經死亡。為了拿回她生前交的100元養老金,我拿戶口本和村裡開的証明,去諸暨民政局安華辦事處,對方卻讓我去殯儀館開火化証明,到了殯儀館,殯儀館又要我去村裡開証明……”諸暨市民何先生說。原來,何先生的母親2010年突發腦溢血去世,2011年他了解到母親生前交過一筆100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按照規定,如果參保人去世時未滿60歲未能領取養老金,就可以把這筆錢取回。
昨日,何先生向記者証實,當地鎮政府13日已經打電話給他,讓他隻要憑著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証明就能辦理業務。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