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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金融創新應適當提高容忍度

金輝
2016年07月04日08:16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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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待金融創新應適當提高容忍度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日前在參加該所主辦的“金融風險沙龍:風暴中的P2P網貸行業”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對待互聯網金融等金融創新,金融監管需適當提高容忍度,採取分類監管的原則,避免一刀切。

  胡濱指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具有裡程碑的意義,是中國金融業實現“彎道超車”的機會點。第一,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徹底激活了我國金融市場的活力,讓更多的主體參與到金融創新中。第二,互聯網金融讓普通人獲得了相對平等的金融參與權和相對合理的金融收益權,促進了普惠金融的發展。第三,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機構的有益補充,對服務於小微企業和實體經濟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第四,互聯網金融率先打開了金融業對民間資本放開的“玻璃門”,促進了金融業的對內開放和市場化發展。第五,互聯網金融改變了金融服務的生態環境,優化和提升了客戶體驗感。最后,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更是加速了我國金融監管框架和體系的完善。

  胡濱建議,對待金融創新,金融監管需適當提高容忍度,採取分類監管的原則,避免一刀切。對待以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新型金融業態,應該採取更加包容的態度。在有效加強信息披露和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基礎上,監管機構應採取分類監管的原則,避免“一刀切”,避免“一管就死”。同時,呼吁允許互聯網金融機構接入央行征信數據庫,並通過互聯網金融協會搭建全社會共享的民間金融信用數據庫。針對當前P2P網貸面臨的銀行資金托管難問題,胡濱也建議對真正服務於小微、服務於普惠金融的網貸平台,可嘗試性的建立政策性資金托管渠道及清算平台,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杜絕平台跑路和資金佔用現象。

  胡濱認為,互聯網金融行業在經歷了蓬勃發展和監管收緊兩個階段之后,接下來將迎來規范發展的“新常態”。在此過程中,一些優秀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也將越來越得到投資人和市場的認可。“對於現有互聯網金融平台,要分清良莠,區別對待,要保護真正踐行普惠金融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並為其創造良好寬鬆的政策環境。”

(責編:郝帥、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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