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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價格,克扣押金,態度惡劣……

住建部等七部委重拳打擊房產中介 “七宗罪”

2016年08月19日16:13 |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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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街頭的房產中介(圖片來源網絡)

 人民網8月19日電(賈興鵬)“房地產中介確實應該大力整頓一下了。”談起房產中介,曾在北京租房的趙女士滿腹苦水,“亂漲價,克扣押金,態度惡劣……”

住建部相關人士表示,近年來,隨著二手房市場和租房市場的快速發展,房地產中介行業發展較快,但也存在部分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發布虛假房源、隱瞞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強制代辦收費、吃差價、侵佔或挪用交易資金、違規從事金融業務、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問題。

房地產中介已成購房、租房一族心中的“痛”。然而,這樣的情況即將得到改觀。日前,住建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房地產中介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重拳出擊治理房地產中介市場。

 保証房地產中介機構發布的房源信息真實

去年9月,北京的王先生在某房產中介網上看中了一套房子,然而等房產中介帶他去看房時,卻大相徑庭,原來網上的房源信息是假的,中介帶他看了另外一套房,被欺騙的王先生憤而離去。

對此,《意見》指出,當前一些中介機構通過發布虛假房源或已成交的房源信息、惡意標低價格、隱瞞房屋存在抵押等方式,吸引客戶,招攬業務。

為規范中介機構這類行為,《意見》規定:實行房源信息核驗制度。中介機構在發布房源信息前,經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房源信息核驗,確保發布的房源真實存在、可以交易。

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中介機構發布房源信息要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標明房源信息核驗情況、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編號、房屋坐落、面積、產權狀況、挂牌價格、物業服務費、房屋圖片等以及其他應當說明的重要事項。

此外,加強房源信息發布管理。中介機構在門店、網站等不同渠道發布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一致。中介機構不得發布未經產權人書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隱瞞抵押等影響房屋交易的信息。對已交易房源信息要及時撤除。

房地產中介收費實行明碼標價

每逢房子到期,張女士最煩心的就是重新尋找中介換房了,“現在的多數房產中介,收費不規范,不透明,還隨心所欲,不出示繳費憑據。”

針對此,《意見》明確:實行明碼標價。中介機構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出全部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和收費標准,各項服務均須單獨標價。

代辦服務由當事人自願選擇。中介機構提供代辦產權過戶、貸款等服務的,應當由委托人自願選擇,並在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中約定。並且將加強對中介價格行為的監管。

保障房屋安全交易 防 “一房二賣”

對魏女士來說,去年7月是個夢魘。剛畢業的她拿出大學積攢的1萬多元找某中介租了套房,然后過了幾天,房東卻拿著房本來收房。原來,中介將本已到期的房又租給她,收完錢就關門走人了。

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維護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意見》提出:規范中介機構承接業務。中介機構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規范中介服務合同簽訂行為。中介機構在接受業務委托時,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並歸檔備查。

推行交易合同網簽制度。各地要全面實行交易合同網上簽約,一套房屋已經完成網上簽約的,不能再重復簽約,防止出現“一房二賣”。

實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通過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代收代付交易資金,不得侵佔、挪用交易資金。

強化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

大街小巷房產中介讓人無暇選擇,劉先生在某房產中介交了中介費買了房,然后過了一段時間再去找中介時,卻發現人去樓空,劉先生找人無門。

長期以來,中介機構設立門檻低,魚龍混雜,有的中介機構未經備案從事中介業務,游離於監管之外。為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管理,《意見》規定:

嚴格實行備案制度。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按規定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對於通過互聯網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除應當到機構所在地的省級通信主管部門辦理網站備案外,還應當到服務覆蓋地的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

實行中介機構名單公示制度。各地房地產、通信、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定期交換信息,並在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示備案、未備案的中介機構名單。

加強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管理

而對於楊女士來說,交錢前后中介從業人員態度的360度大轉彎,讓她無法適應。楊女士在北京太陽宮附近看到了一套房,中介天花亂墜的勸說,讓她沒仔細看就繳了房租和押金。后來她發現房子存在很多問題,准備索回自己的房租和押金時,卻被中介一頓恐嚇。

針對當前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流動性大、整體素質不高、侵害群眾權益等問題,《意見》規定:規范中介從業人員服務行為。中介從業人員在網站等渠道上發布房源信息的,應當以真實姓名發布。

推行中介從業人員實名服務制度。要求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對中介從業人員實名登記。中介從業人員服務時,應當佩戴標明姓名、機構名稱、國家職業資格等信息的工作牌。

落實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鼓勵中介從業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接受繼續教育和培訓,不斷提升職業能力和服務水平。

 建立“黑名單”制度 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讓經常租房的周先生想不通的是,家門口幾家上了網上“黑榜”的房產中介,依然在大街上攬客,並且很多人被忽悠過去上當。

為此,《意見》提出:加快建設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平台。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市、縣相關部門不斷完善誠信典型“紅名單”制度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制度,逐步建立全國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管理平台,並納入全國社會信用體系。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與金融機構業務合作

目前,許多群眾在購買房屋時都需要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因此許多中介機構與金融機構建立了業務合作關系。但在實踐中,存在中介機構指定金融機構、捆綁服務、違規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問題。為此,《意見》規定:

中介機構提供住房貸款代辦服務的,應當由委托人自主選擇金融機構,不得將金融服務與其他服務捆綁。中介機構不得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首付貸等違法違規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不得向金融機構收取或變相收取返佣等費用。金融機構不得與未在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中介機構合作提供金融服務。

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助當事人納稅

目前,一些中介機構在協助當事人納稅時,存在瞞報真實成交價格、偷逃稅費等問題。為規范中介機構協助當事人納稅行為,《意見》規定:

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在協助房地產交易當事人辦理納稅申報等涉稅事項時,應當如實告知稅收規定和優惠政策,協助交易當事人依法誠信納稅。此外,還要規范中介從業人員辦理涉稅業務。

建立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

最讓吳女士苦惱的是,遭遇了房產中介的“傷害”,卻找不到說理的地方。因為房地中介管理涉及房地產、價格、通信、金融、稅務、工商等多個部門,她也不知道找誰。

此次《意見》明確要求,市、縣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房地產中介行業管理和組織協調,加強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簽和交易資金監管工作。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中介價格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通信主管部門負責房地產中介網站管理,依法處置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網站﹔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中介機構工商登記,依法查處未辦理營業執照從事中介業務的機構﹔金融等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做好對金融機構與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和涉稅服務的監管工作。

(責編:賈興鵬、夏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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